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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官

  • 第一个渊源

    源于姬姓,出自春秋时期晋国大夫,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春秋时期,直接以“官”为氏者有三氏最为有名,皆为复姓,即:晋王官氏,鲁亓官氏,楚上官氏。上官,出芈姓,是楚国以邑为氏者。而王官氏、亓官氏则出姬姓,是以职为氏,即以官职称谓为姓氏。亓官,是鲁国掌管“笄礼”的官职。在古代,笄礼是少年年至十五岁时,在头发上插笄的仪式,作为由少年正式传为成年的象征。因此,古人十分看重这个仪式和官职。在春秋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都设有这个官职。王官,是晋国掌管君主生活起居的官职,后演变为专职负责管理“王主”生活起居的官职,而负责君主生活起居的职能转由“内侍”、“宦官”承担。秦国也有同称官职。在古代,诸侯国君主之女被称作“王主”,又称“翁主”。在史籍《汉书·成帝纪》中记载:“周王赐诸侯王、丞相、将军、王太后、公主、王主、吏两千石黄金……”张晏注:“王主,王之女也。”颜师古注:“王主,则翁主也;王自主婚,故曰王主。”

    晋国的王官的子孙后裔中,有以其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王官氏,后有省文简化为单姓王氏、官氏者,皆世代相传至今。

    第二个渊源

    源于地名,出自战国时期虢国上阳城王官邑,属于以居邑名称为氏。虢国,是西周时期重要的姬姓封国之一。根据古代文献记载,西周春秋时期的虢国从陕西宝鸡迁都到上阳城(今河南三门峡),直到周惠王二十二年(晋献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55年),被晋国君主晋献公姬佹诸“假虞灭虢”,留下了“唇亡齿寒”的千古遗训。虢国对西周历史与文化的影响广泛而深刻。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人们首先发现了渑池县仰韶村而命名的仰韶文化,是远古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分布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展示了中国母系氏族社会由盛到衰的时期,表面绘制有图案的彩陶是其重要特征之一。1961年3月4日,仰韶村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阳城,就是古虢国的都城,即今三门峡市上岭村附近的李家窑遗址,北依黄河,南望崤山。传说四千年前,华夏祖先大禹为疏黄河之水用神斧劈开山岩,形成人、鬼、神三门,三门峡因此得名。

    王官邑,即今三门峡湖滨区王官沟流域,在春秋时期晋献公灭了虢国之后,成为晋国大夫的封邑。其住民有以居邑名称为姓氏者,称王官氏,后多省文简化为单姓王氏,但仍有传袭者,世代相传至今。

    第三个渊源

    源于官职,出自魏、晋至南北朝时期的王官、职人,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汉末曹魏国时期至晋朝初期,朝廷的官吏队伍中有一批被称为“王官”者,其身份到南北朝时期,北魏、北齐政权中则称之为“职人”。“王官”与“职人”的存在,显示了当时在政府官员队伍中,存在着候选者与现任者两大部分结构体系。在北魏和北齐的史料之中,都可以看到被称为“职人”的人。对于“王官”与“职人”的身份,有的学者认为是流外官,并将之比拟于唐朝时期的“职掌人”。有关“王官”与“职人”的史料并不太多,并且都较为隐悔。不过从已有材料看来,有学者认为所谓“王官”与“职人”很可能就是指有散阶、散官而无实官的人,这些人和职事百官一起,构成了朝廷官员队伍的两大类别。对“王官”与“职人”的确认,有助于了解那段历史时期文官制度的某些重要侧面。从魏、晋至南北朝时期,到北魏末年孝庄帝和前废帝时,由于战事频繁,王朝不止一次地下诏招募从征者,并在官阶上给予相应酬报。在当时,一些诏书中就涉及了“职人”。在史籍《魏书·孝庄帝纪》建义元年(公元528年)中记载,北魏政权为征讨葛荣、邢杲:“诏直寝纪业持节募新免牧户,有投名效力者授九品官。己酉,诏诸有私马仗从戎者,职人优两大阶,亦授实官;白民出身外优两阶,亦授实官。若武艺超伦者,虽无私马,亦依前条;虽不超伦,但射槊翘关一艺而胆略有施者,依第出身外,特优一大阶,授实官。若无姓第者,从八品出身,阶依前加,特授实官。”诏书中的招募对象,包括新免牧户、白民,此外就有“职人”在内。朝廷对从征者酬报的官阶,是依其是否有私马及是否“武艺超伦”而异的。又据史籍《魏书·孝庄帝纪》建义二年(公元529年)农历5月记载:“辛酉,诏私马仗从戎优阶授官。壬戌,又诏募士一依征葛荣。甲子,又诏职人及民出马优阶各有差。”

    在史籍《魏书·孝庄帝纪》中所记载的诏书只是节录,语焉不详,所以有许多居间的层次祗能通过份析来判定。例如根据孝庄帝建义元年诏,白民有私马仗从戎者“出身外优两阶,亦授实官”,那么可以推测没有私马仗的从戎者,王朝就祗给予“出身”并“授实官”,而没有“优两阶”的待遇。同理,职人有私马仗从戎者“优两大阶,亦授实官”,那么没有私马仗的职人,也可以推测他们祗“授实官”,同时就没有“优两大阶”的待遇了。对此可注意到:对职人以外的其他各种情况,都有给予“出身”的优惠,唯独对职人就没有这样一条;对职人王朝仅仅是“优阶”和“授实官”而已。这反映了职人是已有出身但尚无实官者。在《魏书·食货志》中记载:“庄帝初,承丧乱之后,仓廪虚罄,遂班入粟之制……职人输七百石,赏一大阶,授以实官;白民输五百石,听依第出身,一千石加一大阶;无第者输五百石,听正九品出身,一千石加一大阶。”在入粟酬报上,对职人仍未提及“出身”的给予,这说明“出身”对职人并不构成问题,他们已有出身。而对白民入粟者,朝廷仅仅是给予出身,入粟多者再加一大阶而已,但并不授予实官;但对职人就不同了:由于他们已有出身,所以“赏一大阶”外还要“授以实官”,纔能构成与白民相称的酬报。又《魏书·刑罚志》中记载:神龟中……尚书三公郎中崔纂执曰:“伏见旨募若获刘辉者,职人赏二阶,白民听出身、进一阶;厮役免役,奴婢为良。”这条记录表示,职人是已有出身者,所以悬赏时对职人捕获逃犯者赏以二阶;而白民尚无出身,故给予出身(从九品)后再进一阶,与职人的“赏二阶”是相当的。职人虽拥有出身却闲居待调、并无职事,这一点近于白民,所以朝廷号召他们为捕获逃犯尽力;百官则各有所司,就不能旁置了官守去承担捕获义务了。大致可以这样推测:

    第一,职人本身就是已有出身的人,所以朝廷就没有再给予出身的必要了;

    第二,职人尚无实官,所以朝廷要以“授实官”作为优惠(对以私马仗从戎者,还要在优两大阶的基础上授予实官)。职人的出身构成了选举资格,是闲居候选者;朝廷允许他们通过从征、入粟或捕获逃犯等贡献,来提高原有的阶级和优先获得实官。出身首先是一个品阶,是独立于实官即职事官之外的,它也构成了一个候选实官的资格。但从制度上说,当时决不会有祗有品阶而无衔号之事。职人应该是拥有散官名号的,他的出身品阶体现于散官、散号。由上面的引述还可看到,职人的原有出身或阶级应该在九品之内。白民、甚至新免牧户、伎作户和杂户获得的出身都在九品以上,职人当然不会比他们品阶更低。而且,牧户、伎作户和杂户如果获得了九品出身,此后也就成了流内职人了。按照北魏孝文帝创制的流内九品及流外七品之制,“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这是清流士大夫阶级;流外七品则为“小人之官”,可以说就是胥吏的层次。“职人”不但与“白民”有别,而且与“实官正职”也有区别。其有异“白民”是因为他们拥有王朝的名号官阶,但因为其所拥有的祗是散号、散阶,在没有官守一点上近于白民。至于“实官正职者”,则“亦列名贯,别录历阶”,其“奏按”别为一类另作处理。“职人”这个称谓很容易造成误解,使人误以为他们是职事官员或职掌人。其实不是如此,这个“职”字,祗表明他们业已出仕受命于朝廷、拥有了名位,从而不同于平民了,如此而已。从广义上说,受命于朝廷者都是“职人”,但因职事官自为一类,职事之外的那些仅有散号者遂漫以“职人”称谓之。北齐政权中有几份泛阶诏书,同样可以显示百官与职人的两分。如在《文馆词林·北齐武成帝大赦诏》中记载:“九州职人并进二级,内外文武百官并进一级。”《北齐书·幼主纪》中记载:“天统三年(公元567年)二月帝加元服,大赦,九州职人各进四级,内外百官普进二级。”

    “王官”与“职人”者,有终生不得实官实职者,其后裔子孙中有以其官职称谓为传家荣誉者,引以姓氏,称王官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王氏,世代相传至今。这个复姓现在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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