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fszqyj@pbc.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字样。 3.将意见传真至:010-660516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05月23日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