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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年在建项目第三方常态化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招标代理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在建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发布时间 2023/7/7 关键词在建   近期更新456项目点击关注“在建”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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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3-2024年在建项目第三方常态化质量巡查工作技术服务
2.项目概况: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3-2024年在建建设项目约80个(包括房建、市政和水务等三类),施工合同总价约163亿元,实际在建项目根据新开工和竣工情况有所调整。第三方质量巡查单位需对在建项目每月开展1~2次的常态化安全巡查工作,定期对在建项目的各参建单位进行质量巡查量化考核评价和组织培训,在特殊时期开展专项检查。
3.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4.发包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开标、入围、评标、定标等及发包人要求办理有关的一切事务。
5.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6.57万元。
7.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所代理的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在30万元及以上时需下浮20%);其中,服务类项目评标专家费按0.67万元/次包干,入围或定标专家费按0.51万元/次包干,次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最终合同结算价为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各环节专家费之和(含本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正常开展所有支付的专家费、劳务费、交通费、会议组织费等,不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审定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zyb@szgm.gov.cn政务邮箱。
11.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查看详情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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