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的规定,巧家县大寨乡铜厂沟萤石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逾期,其采矿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依法予以公告。采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件: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
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矿权人 | 采矿许可证号 | 开采有效期 |
1 | 巧家县大寨乡铜厂沟萤石矿 | 昭通市昆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C530*****131161*****008 | 2013年11月11日至2018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