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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生态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4年05月13日   吉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白云生态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白云生态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略) 经济开发区

(略) 白云 (略)

吉林 (略)

本项目位于桦甸经济开发区, (略) 白云 (略) 原厂区北侧,项目主体及辅助工程等均为新建,不依托原厂区任何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1887.13m2,总建筑面积17027.64m2。项目新建金针菇罐头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金针菇罐头2000吨。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渣等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食材清洗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需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和瓶罐清洗废水汇合通过园区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浓 (略) 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略)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需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腐坏菌菇、菌菇根部、沉淀池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处理;腐坏菌菇、菌菇根部、沉淀池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离子交换树脂提供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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