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RH、LF、套筒窑部分设备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RH、LF、套筒窑部分设备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套筒 金属材料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9/5/13 关键词套筒金属材料   近期更新1717项目点击关注“套筒,金属材料”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项目编号S110000D********查看详情5093
项目名称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RH、LF、套筒窑部分设备
资产类别设备
转让方名称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海港区
挂牌价格3,943.64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挂牌日期2019-05-13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须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统一组织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踏勘后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须在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94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征集到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 4.本次转让标的的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并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5. 意向受让方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同时,应同时递交《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书》(承诺函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持交易凭证、价款收据和受让方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完成实物资产清点核验工作,清点核验工作完成后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实物资产交接拆运协议》并采用一次性现款转账付款方式交纳30万元的拆除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同意自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即移交给受让方,同时标的资产的任何损益及相关风险转移给受让方并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清运工作,其间产生的拆除清运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必须具备拆运资质或委托有拆运资质的单位完成标的资产的拆运工作;并采用一次性现款转账付款方式向转让方支付拆除保证金等各款项。 8.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挂牌附件所列《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并提交。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