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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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1881~1936)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巨人。他的散文和小说在新文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他的散文,尖锐泼辣,圆熟老到,更非一般的作家可比。尽管他一再奉劝当时的青年人不要相信“小说作法”、“小说法程”之类的书,认为这些书是“专掏这类青年的腰包的”,但他写文章,做小说,还是有自己一定的章法的。可大致归纳总结为五点:

      第一,多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要看到一点就写。

      第二,写不出的时候不硬写。

      第三,小说中的人物可以在社会生活的众人中凑合而成。

      第四,在动笔前,往往有一个酝酿期,先打好腹稿。

      第五,写完文章要修改,至少看两遍。

      作为一位大作家,鲁迅的写作经验和写作方法还有不少,如“不生造除自己之外,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如“不可将一点琐屑的没有意思的事故,便填成一篇,以创作丰富自漆”;如反对空洞、标语口号式的写作,“不是作品后面添上去的口号和矫作的尾巴,而是那全部作品的真实的生活”;又如“油滑是创作的大敌”等等,都很值得我们警觉和借鉴。不过,以上五点是比较主要的,也便于操作和理解。其他像“为人生”或“遵命文学”之类,恐怕要说上一大堆题外话,还不如以上几点来得具体和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