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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社保局_荆门社保中心

详细介绍

      记者从荆门市人社局了解到,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荆门市社会保险待遇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办法》规定,违反规定领取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可举报!奖励标准按被举报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金额的5%确定。

      进一步加强对荆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各种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近日,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荆门市社会保险待遇监督举报奖励试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举报荆门市范围内参保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个人或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事项,经查证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均可获得奖励。

      荆门市将加快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力争到2015年,荆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实现千亿目标,城乡就业、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按第三档、第四档参保缴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连续缴费满30年的和企业改制时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由本人或用人单位申请,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直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初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