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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话语】小品牌“傍名牌”,合法注册并非侵权的遮羞布

 2024/05/10/ 17:10 来源: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张忠德

  □ 张忠德

  辽宁沈阳市民在商店买到一款亮赢冰红茶,包装与康师傅冰红茶极为相似,包装上有代言人“周口杰伦”的形象。这位“周口杰伦”和周杰伦“撞脸”,而该冰红茶产品明显位置还标注有“央视广告品牌”字样,相关厂家名为“达利园饮品(辽宁)有限公司”。然而,品牌“达利园”所属公司达利食品集团回应表示,该公司与达利园无关,上述产品也非达利园生产。(5月10日界面新闻)

  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部分小品牌企业试图通过“傍名牌”谋取利益的伎俩,也再次引发了关于合法注册与侵犯他人权益之间界限的关注和思考。

  需要明确的是,合法注册与侵犯他人权益并不矛盾。任何企业都有权依法进行注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在注册后任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这个案例中,“达利园饮品(辽宁)有限公司”或许确实完成了合法注册程序,但这并不能掩盖其产品包装与知名品牌高度相似,涉嫌侵犯商标权的事实。

  近年来,小品牌“傍名牌”的事件屡见不鲜。从“河底捞”“康帅傅”到“亮赢冰红茶”,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这些企业往往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包装、名称等手段,企图混淆视听,借大品牌的影响力吸引客流。这种做法虽然可能在短期内带来一定的市场效益,但长期来看,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平竞争的环境。

  从法律层面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而商标法也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显然,亮赢冰红茶的包装设计与康师傅冰红茶极为相似,已经构成了对康师傅商标的侵权。涉事公司虽然坚称自己合法注册,并声称非虚假宣传,但这并不能掩盖其模仿和混淆视听的事实。

  从商业伦理的角度来看,“傍名牌”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这种通过模仿知名品牌以混淆消费者视听,谋取不义之财的做法,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对于知名品牌而言,他们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是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才得以确立的,而“傍名牌”行为无疑是对他们努力成果的一种侵害。

  从市场角度看,“傍名牌”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潜在危害需警惕。对于消费者而言,他们往往难以分辨真假,容易因为包装相似而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他们对于市场的信任度。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傍名牌”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当然,也不能忽视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困境。小企业往往面临资金短缺、品牌知名度低等问题,难以与大企业抗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采用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利益。相反,他们应该通过提高自身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

  亮赢冰红茶“傍名牌”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合法注册并非侵权遮羞布。任何企业都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市场规则,通过公平竞争来谋取利益。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于“傍名牌”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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