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东财国证龙头家电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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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6-28

      西藏东财国证龙头家电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西藏东财国证龙头家电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1年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12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5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国证龙头家电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满足下列条件的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
      1)非ST、*ST证券;
      2)科创板证券、北交所证券上市时间超过1年;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6个月;
      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
      5)考察期内证券价格无异常波动;
      6)公司业务领域属于家用电器板块,包括白色家电、小家电、照明电器等细分领域。
      (2)选样方法
      首先,计算入围选样空间证券在最近半年的日均总市值和日均成交金额;
      其次,剔除最近半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后10%的证券;
      然后,对选样空间剩余证券按照最近半年的日均总市值从高到低排序,选取前30名证券作为指数样本,样本数量不足则按实际数量纳入。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机构网站,网址:http://www.cnindex.com.cn/。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特定风险;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特定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纪商进行场内交易,并由选定的证券经纪商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基金进行结算。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者超过前述50%比例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
      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不受上述限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届时投资者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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