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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县能源结构调整,我分局起草了《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7日,《方案》电子文件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s://www.lixin.gov.cn/)
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意见建议可通过利辛县政府门户网站征集渠道参与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
联系人: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气股
联系电话:0558-8811677
邮箱:lxxhbjbgs@163.com
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