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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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龙江律师,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主任,曾接受系统理论熏陶,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扎实的办案能力。特长:刑事辩护、征地拆迁、婚姻家庭、工程纠纷、债券债务,经济合同纠纷及常年法律顾问。专业领域办理数百个案件,有深厚的诉讼实践经验和法律理论思维。诚信、勤勉尽责的法律执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来电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建议分析,面谈提供详细证据材料分析和妥善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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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姓名:罗龙江

      执业地区:浙江-杭州

      执业律所: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3301*********802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债权债务,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行政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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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亲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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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49邱XX民间借贷判决书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XX原告邱XX,女,住杭州市江干区。被告何XX,女,汉族,住杭州市上城区。原告基于涉案借条、银行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0元,并支付利息368000元(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从2014年2月1日暂计算至2016年12月21日,要求支付至实际付清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经审理查明的案涉借款事实如下:借款人:何XX。借款日期:2015年1月31日至2016年1月30日。还款情况:何XX于2015年12月4日向邱XX汇款人民币78000元,于2015年12月6日向邱XX汇款人民币22000元,于2015年12月14日向邱XX汇款人民币300000元,于2016年2月2日向邱XX汇款人民币100000元,于2017年1月24日向邱XX汇款人民币20000元。本院认为,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原告邱XX与被告何XX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借款人何XX以2015年1月31日出具借条的形式确认其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800000元的事实,出借人邱XX举证证明了交付方式,被告何XX在未有法定或约定抗辩事由的情形下,应于期限届满前履行清偿义务。本案的争议焦点系何XX于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向邱XX汇款共计人民币520000元的认定。被告何XX主张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汇款500000元系用以归还(2017)浙0104民初50号案件借款本金,其余20000元用途无法明确,本院认为,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借贷债务的,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债务人除借款本金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或者违约金;(三)借款本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本案中,因双方并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及利息具体支付期限,本院在综合(2017)浙0104民初50号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约定月息2%标准,就何XX于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向邱XX汇款共计人民币520000元,认定其中于2016年2月2日汇款人民币100000元,于2017年1月24日汇款人民币20000元用以抵充2015年2月1日计算至2016年12月21日期间利息及逾期利息,经计算,上述期间何XX尚欠利息及逾期利息243485元。原告邱XX主张案涉借款自2014年2月1日开始计息,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何XX辩称原、被告曾就本案及(2017)浙0104民初50号案件案涉借款结算后出具本息共计人民币XXX元的借条,缺少相应证据予以佐证,故本院不予采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六条、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二、驳回原告邱XX其他的诉讼请求。按规定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756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10756元,由原告邱XX负担人民币1156元。由被告何XX负担人民币9600元,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审判员韩涛书记员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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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X与黄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委托诉讼代理人:罗XX,浙江XX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黄XX(系被告之父),男,1960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平阳县。原告陈X诉被告黄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杭岑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6年7月7日、同年8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罗XX,被告黄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XX、王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证据1、2、4、5、8-14、19及询问笔录、报警记录,真实、合法,与本案有关联,予以认定;证据3,原告未提供原件,不予认定;对证据6、7、15-18,20-23,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明目的综合全案考虑。另查明,案涉售楼处房屋为临时建设工程(建筑面积265平方米),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飞云XX与钱江路交叉口,杭州XX公司于2005年3月23日经杭州市规划局批准获得该建筑规划许可证,后该房屋所在地被划入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南延伸段5标段区域,该标段施工工期自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30日。诉讼过程中,本院前往杭州XX公司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一份,该公司表示:被告使用的部分包含在原告自该公司承租的房屋范围内,租赁期限自2012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5日;该公司知晓原告将案涉建筑出租给被告,且提供过相关证明;该公司未向原告或被告承诺过在房屋拆迁之前可无偿使用。对于争议焦点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实为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结合本院前往杭州XX公司制作的询问笔录,本院认为,原告自权利人杭州XX公司处承租该售楼处房屋,租赁期限自2012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5日,且原告转租给被告的事宜已获得权利人杭州XX公司认可,故上述合同部分有效,原告有权收取的租金的时间段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15日,超过原告租赁期限的部分约定无效。对于争议焦点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中,双方于2014年11月6日在案涉租赁物中发生纠纷并报警处理,结合原告证人赵X的证人证言及被告自认与原告除租赁案涉售楼处房屋外无其他来往,本院认为诉讼时效自2014年11月6日中断。对于原告证人刘X和被告证人吴X的证言,本院认为,虽证人刘X对于其最后一次代原告催讨租金的时间存在记忆不清的情况,但结合物业公司出具的代收公共能耗费发票(“备注2015.7”)的记载和短信记录,被告最晚于2015年8月13日缴纳了2015年7月的能耗费,故本院确认证人刘X最后一次代为催讨的时间为2015年7、8月左右,诉讼时效因此中断。至于证人吴X关于刘X并未代为催讨租金的证言,本院认为,证人吴X是被告开始的杭州XX公司的员工,证人刘X未向其催讨租金并不能证明证人刘X未向被告催讨租金,证人吴X的陈述无法证明该证明目的。本案于2016年6月15日立案,原告的起诉并未超过诉讼时效。一、被告黄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X租金378333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由本院另行书面通知。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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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X与袁X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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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女方不要可以吗

          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那么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女方不要可以吗?为离婚哺乳期孩子怎么判抚养权?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一、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女方不要可以吗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二、女人离婚如何获得女儿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七)八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三、离婚哺乳期孩子怎么判抚养权现在生活上离婚的也是越来越多的,有的也是要具体分析情况的,一般是只要感情破裂已经没有挽回的可能就是批准离婚的,婚姻登记处是准许的,有一些特殊情况的,这个要区别对待的,下面就给大家讲解有关哺乳期离婚的法律法规。首先是在产妇生完小孩的一年之内原则上是不可以离婚的,除非是女方同意的,或者是女方存在严重过错的,一般在在周岁以内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归女方的,除非女方的身体不允许或者是女方的作风等不好的,归男方所有的,因为2岁以内是需要哺乳的,女方照顾是比较有利的。在2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如果是一方的条件好并且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也就判给谁的,不过应该允许另一方的探视权的,一般一个月是至少一天的,另外还需要拿出抚养费的,直到孩子成年的。费用的多少是自行商议的,一般协议离婚时候要把抚养权写在里面的,并且是双方确认签字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哺乳期孩子抚养权女方不要可以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2024-03-14

          离婚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离婚一方不绘抚养费应该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承担。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如果怀疑对方隐瞒实际收入,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支付,具体分配方法可以按照第一条的支付比例进行。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三、抚养费包含哪些费用抚养费包含的费用有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快车提醒您,就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并非生活所必需的费用,父母可以拒绝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3-14

          请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诉讼案件当事人往往会选择聘请律师,一般聘请律师要支付律师费,那么请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请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一定额度(一般是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总之,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其二,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鼓励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五千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到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如果诉讼中需要聘请律师,那么律师费是由聘请方自行承担,即使胜诉,也不能要求对方承担。二、律师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规定的起草民事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庭审前准备,通知当事人;开庭审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作出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三、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久调查取证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世上人有千千万万,能够有缘成为夫妻,实属不易,但是如果当真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也是无法避免的。如果私下不能和谐解决,则需向法院寻求帮助。那么这种情况下,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多久才能完成调查取证的工作呢?以下是整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需要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必须在取证期限内完成,不能完成取证或取证困难的,可以申请法院取证。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请律师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的相关知识,离婚案件聘请律师要多少钱不同地区的标准是不同的,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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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评价:非常感谢律师的耐心解答,经过律师专业的分析、解答,建议,快速及时地解决了我的问题,再次感谢律师!

          2022年08月22日来自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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