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活动管理规范

微博 2021年06月25日

      微博抽奖平台有奖活动管理规范

      ​​《有奖活动管理规范》修订版更新

      ​​为维护微博社区秩序,规范有奖活动发起行为,微博社区管理中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微博投诉操作细则》、《微博商业行为管理规范》 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基本管理要求

第一条

      所有微博活动发起须按照规范进行,发起者须保证活动的真实性。特别注意:

      (1) 抽奖活动中,单个奖项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2) 抽奖活动中,如奖品总价值超过5万但单个奖品金额不超过5万须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提交@微博抽奖平台 ​ 报备,且审核通过后方可发起(报备方式私信@微博抽奖平台 回复“报备”查收)。 

第二条

      活动发起方发起活动时,必须清楚、准确描述活动规则、活动奖品、开奖时间,并且在开奖后一次性将奖品发放给中奖用户。活动最长周期为30个自然日,活动所涉及的实物奖品与相关生产企业、品牌无关,例如苹果公司。

第三条

      活动发起方须严格执行预定的活动规则,抽奖活动及抽奖微博传播超过24小时后,不得随意修改活动规则、删除活动;否则即视为违规,并扣除信用积分10分。

第四条

      发起人在事先未说明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获奖用户额外费用(如邮费、抵押金、优惠使用费),且需在活动开奖后30个自然日内发放奖品。活动发起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取消中奖用户中奖资格:
      (1)中奖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收货信息;
      (2)中奖用户在中奖后私自删除活动参与凭证;
      (3)经官方核实确认,中奖用户存在恶意刷奖行为。

第五条

      活动发起方应当保证获奖用户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的安全。禁止发布以招聘 违规兼职信息为噱头、违反国家法律、危害站方利益、及不可达成的活动。

第六条

      活动发起方在活动期间不得修改微博昵称,活动开始后至中奖者收到奖品之日起15天内不得删除活动微博、公示微博。

第二章 违规活动界定

第七条

      活动不符合平台规范,包含但不限于违规使用抽奖权限、恶意借助抽奖噱头等。

第八条

      有奖活动奖品要求:

      (1) 抽奖活动中,单个奖品价值不得超过50000元;

      (2) 以现金或现金转账作为奖品的有奖活动,必须使用@微博抽奖平台 的现金抽奖方式进行抽奖。通过实物等形式设置进行判为违规,将删除所涉博文,并冻结对应账号抽奖权限7天,且于每周二、周四通过@微博虚假活动曝光平台​集中对当前所涉以实物设置现金抽奖活动进行公示处理。

第九条

      活动规则。只有具备微博抽奖平台高级抽奖权限的用户(即开通了微博抽奖平台增值功能的用户)才能发起涉及高级抽奖功能对应规则的活动(同时关注、关键词抽奖、@多个好友 ​ 等),其他不具备相关权限的用户不得发起相关活动。

第十条

      违规抽奖。活动发起后,需在规范时间内使用微博官方平台完成抽奖并公示,如公示信息中奖品内容、抽奖条件与活动微博中相关内容不一致,均被视作违规抽奖。

第十一条

      违规附加领奖条件。活动发起方事先未说明的情况下,活动发起方不得以邮费、抵押金、优惠使用费等任何方式理由,收取获奖用户费用。在活动规则中关于奖品评定和领取相关的描述,禁止带有歧义,误导类文字。对于奖品评定和领取描述不清和擅自收取领奖人费用的行为将被视作违规附加领奖条件。

第十二条

      发奖逾期。活动发起方有权根据活动需要设定活动发奖期限,但最高不能超过30个自然日(如有特殊情况或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发奖,须事先活动中说明清楚并及时与中奖用户沟通说明),超过30个自然日未发奖即被视作发奖逾期。

第十三条

      违规泄露用户隐私。活动发起者,禁止泄露任何活动参与者个人隐私信息,擅自将活动参与者个人隐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住址、姓名等) 公布,或提供给第三方都将被视作违规泄露用户隐私。

第十四条

      恶性活动。禁止发布带有向部分第三方平台的引流推广内容的活动;禁止发布可能损伤他方利益的、或带有人身及名誉攻击目的的活动;禁止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禁止发布危害用户财产安全,涉及用户欺诈,可能造成用户经济利益损失的活动;禁止发布危害站方利益的活动,如伤害微博用户利益,引起微博用户流失或转移,引起法律纠纷等;禁止发布带有戏谑、恶性的、具有针对性、群体对立性的非善意活动;禁止发布带有不正常竞争目的的活动;禁止发布以招聘、违规传播兼职信息的活动。发布上述(包括但不限于)提到的非善意的不当活动当被视作发布恶性活动,平台有权对相关微博及账号屏蔽、删除。

第三章 违规有奖活动

第十五条

      针对上述违规活动,包含但不限于虚假抽奖、逾期不发奖等,设置以下处理准则:

      处理维度:单个抽奖活动

      受理时间:自活动开奖时间起60个自然日內(包含发放周期30个自然日、投诉处理周期30个自然日)

      衡量方式:(投诉数*奖品价值)之和

      除上述外,针对发布恶性活动等引起恶劣影响的账号予以禁言直至限制访问的处置。

      ​说明:

      1、处罚持续在当前活动受理期內,如冻结账号抽奖权限时效至当前活动受理期结束;

      2、在处罚受理期內,无新增投诉,则该活动处罚结束至受理期结束;

      如相同活动产生新增投诉,则处罚累计,最长处罚时间至该活动受理期结束;

      如不同活动产生新增投诉,则处罚累计,至最新举报活动的受理期或被处理的最长受理期结束;

      案例如:

      博主6月20日开奖抽取1人送价值3000的手机,该活动规范发奖时间至7月20日,受理期至8月19日;截止7月20日未发奖,7月21日收到投诉,经自处理和我方介入处理未果,则自7月26日起以处理方式4,冻结账号抽奖权限至8月19日,@微博虚假活动曝光平台 投诉违规,扣除信用积分10分,禁言3天至7月29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方案,站方将根据运营需要随时更新管理细则,以最新前台公示细则为准。

第十七条

      活动劳务费和礼品发放涉及的税金由活动发起方代扣代缴,站方不收取及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活动纠纷处理追溯期为开奖时间起60个自然日內,超过60个自然日的活动纠纷站方将不予受理。

第二十条

      本管理方案于2022年08月02日修订更新,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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