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场外份额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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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6-1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场外份额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
      调整华夏快线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外份额(“华夏快线货币 A”(016429)、“华夏快线货币 B”(016430))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
      换转入申请华夏快线货币 A 或华夏快线货币 B 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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