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
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6月21日起,调低本
基金的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改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1.0%调整至0.6%。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且本次因调低管理费率对基金合同作出
的修订均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对本基金
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
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工银瑞信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年
第 十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五 部 H=E×1.0%÷当年天数 H=E×0.6%÷当年天数
分 基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金 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用 与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税 收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
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 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支付日期顺延。 付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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