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22nd,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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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当当网平台商家:
由当当网起草的平台标准《入驻商户管理规定》,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为使该标准能更好地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位商家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按照如下表格于2020年6月5日前反馈至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件箱:B2B2C@dangdang.com)。
注:此稿仅面向当当网平台商家征求意见
拟修改部分:
1、对原《入驻商户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申请取消订单未告知中(一)定义,(二)缺货管理,进行更改;
原文:商家应按照缺货商品原价的30%支付违约金;
更改为:实际支付金额的30%(去除运费后的商品实际支付金额,最低20元最高500元)
2、对于《入驻商户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发货管理中(四)违约,(六)违约,进行更改;
原文:订单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向顾客支付违约金;
更改为:实际支付金额的30%(去除运费后的商品实际支付金额,最低20元最高500元)
3、对于《入驻商户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发票管理中,(十一)违约,进行更改;
原文:按订单金额30%赔付顾客,最低20元,最高500元;
更改为:实际支付金额的30%(去除运费后的商品实际支付金额,最低20元最高500元)
4、对于【先行赔付标准】—各类型投诉优先赔付标准中,第八节 价格标错类8.2.1进修修改;
原文:当当有权按订单金额的50%且最低10元最高500元赔付顾客;
更改为:当当有权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30%(去除运费后的商品实际支付金额,最低20元最高500元)赔付顾客
2020年5月22日
当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