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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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6-1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重要提示
      申万菱信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申万菱信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 4月13日证监许可【2021】1223 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税负增加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基金进入清算期的相关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约定
      的程序后,可以依照约定启用侧袋机制,详见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的“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得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相关风险。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所
      载内容中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7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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