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必须是影片的合法持有者,不得侵犯其他个体或公司权益。抄袭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引起的版权、著作权纠纷及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经入围,除不可抗力因素,参赛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本届五粮醇杯“我和我的祖国”微视频征集大赛的展映和评选。
2.本次活动的全部作品,活动主办方享有播放权和传播权,并署名作者。
3.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入围短片中的片段进行剪辑,制作宣传片花。
4.活动奖励所发放的创作补贴均为税前金额,活动主办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代为缴纳相应税费。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