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1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同泰恒利纯债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8728
交易代码 0087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4,818,797.10 份
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目标 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
准的收益。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
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
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
投资策略
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
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
挖掘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
风险收益特征 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
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同泰恒利纯债 A 同泰恒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728 00872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223,920.55 份 141,594,876.55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1 年 7 月 1 日 - 2021 年 9 月 30 日 )
同泰恒利纯债 A 同泰恒利纯债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00,303.50 2,059,886.06
2.本期利润 220,717.84 2,180,821.7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4 0.014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736,893.13 146,617,223.7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388 1.0355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 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同泰恒利纯债 A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1.38% 0.05% 0.83% 0.06% 0.55% -0.01%
月
过去六个
2.62% 0.05% 1.28% 0.05% 1.34% 0.00%
月
过去一年 4.52% 0.04% 2.13% 0.04% 2.39%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4.50% 0.06% 0.30% 0.07% 4.20% -0.01%
至今
同泰恒利纯债 C
净值增长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收
阶段 ①-③ ②-④
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 1.33% 0.06% 0.83% 0.06% 0.50% 0.00%
月
过去六个
2.51% 0.05% 1.28% 0.05% 1.23% 0.00%
月
过去一年 4.32% 0.04% 2.13% 0.04% 2.19% 0.00%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4.17% 0.06% 0.30% 0.07% 3.87% -0.01%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本 基 金 鲁秦女士,中国国籍,硕士。
的 基 金 曾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
经理、投 2021 年 8 公司 ERP 实施顾问、中诚信
鲁秦 - 13
资 研 究 月 31 日 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分
部 信 用 析师、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研 究 负 任公司技术总监等职。2019
责人 年 8 月加入同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研究部
信用研究负责人兼基金经
理。2021 年 8 月 31 日起担
任同泰恒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 31 日起担任同泰恒
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高春梅女士,中国国籍,硕
士。曾任君维诚信用评估有
限公司项目经理、生命保险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用研
究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信用研究员、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信用研究员、投
资经理助理、债券投资经理
本 基 金 等职。2018 年 10 月加入同
2020 年 2 2021 年 8 月
高春梅 的 基 金 9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月 18 日 30 日
经理 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2019
年 8 月 28 日起担任同泰开
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0 年 2 月 18 日
起担任同泰恒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同
泰恒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基金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无此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等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且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在疫情反复、极端天气、部分地区限电限产等多重冲击下,经济复苏进程出现回落,通胀方面 PPI 持续走高,CPI 低位运行,压制下游企业盈利恢复,资金面方面依然保持适度宽松。7 月初国常会提出的全面降准超出市场预期,触发市场做多情绪,10 年国债收益率一个月下行了30BP;8-9 月尽管宏观基本面和资金面依然为多头提供支持,但同时通胀形势、地方债发行提速、美联储 taper 和美国财政提高债务上限讨论、以及理财整改等诸多利空因素不断呈现,市场再次
进入震荡行情,10 年国债和 10 年国开债收益率分别在 2.8%-2.9%和 3.15%-3.25%之间震荡。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中性杠杆和短久期策略,发挥主动管理的职能,根据市场的走势小幅调整仓位和久期,通过新老债券利差策略、骑乘策略等高安全性的策略增强收益。
展望后市,通胀预期和经济基本面边际变化将成为影响市场的主线,在变化方向尚不明确情况下,海外主要经济体货币紧缩进程、地方债供给、MLF 续作、缴税税期等等事项对市场情绪的扰动预计会有所放大,进而加大市场波动。考虑现阶段通胀较高且可能逐渐由上游向下游传导,短期内预计收益率曲线形态走陡概率偏高,但也不排除结构性政策边际调整可能带来的机会。具体操作策略上整体维持中性偏低久期,及时调整仓位,接近区间上限把握配置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同泰恒利纯债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8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8%;截至本报告期末同泰恒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55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1.3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8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千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53,358,000.00 95.51
其中:债券 153,358,000.00 95.5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79,515.74 2.91
8 其他资产 2,524,731.63 1.57
9 合计 160,562,247.37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125,000.00 31.2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3,233,000.00 64.3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3,233,000.00 64.3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53,358,000.00 95.6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占基金资产净值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比例(%)
1 150308 15 进出 08 500,000 52,225,000.00 32.57
20附息国债
2 200011 500,000 50,125,000.00 31.26
11
3 180303 18 进出 03 300,000 30,924,000.00 19.28
4 150412 15 农发 12 100,000 10,100,000.00 6.30
5 200208 20 国开 08 100,000 9,984,000.00 6.23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可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投资于国债期 货合约,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1、2020 年 12 月 25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国开行存在的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给 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 4880 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1、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 融资;2、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棚改贷款项目存在资本金违规抽回情况;3、违规变相发放土 地储备贷款;4、设置不合理存款考核要求,以贷转存,虚增存款;5、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6、 向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主体批量转让不良信贷资产;7、违规进行信贷资产拆分转让,隐匿信贷资 产质量;8、向棚改业务代理结算行强制搭售低收益理财产品;9、扶贫贷款存贷挂钩;10、易地
扶贫搬迁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贷款资金未真正用于扶贫搬迁;11、未落实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监管要求;12、以贷款方式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供同业融资,未纳入同业借款业务管理;13、以协定存款方式吸收同业存款,未纳入同业存款业务管理;14、风险隔离不到位,违规开展资金池理财业务;15、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16、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17、利用集团内部交易进行子公司间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18、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19、收取财务顾问费质价不符;20、利用银团贷款承诺费浮利分费;21、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22、未如实提供信贷资产转让台账;23、案件信息迟报、瞒报;24、对以往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国别风险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
上述处罚公布后,国开行反应积极,已针对相关问题采取系列整改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问责。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本次行政处罚所列事由涵盖国开行及其各分支行以往年度发生的主要违法违规案件,对国开行进一步加强风控水平、提升整改质效起到警示作用,所列事由虽多,但不会对国开行正常运营和信用资质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投资国开行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2021 年 7 月 13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存在的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 7345.6 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1、违规投资企业股权;2、个别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实际履职;3、监管数据漏报错报;4、违规向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融资;5、违规变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6、向用地未获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发放贷款;7、违规开展租金保理业务变相支持地方政府举债;8、租金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9、向租赁公司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10、违规向个别医疗机构新增融资;11、个别并购贷款金额占比超出监管上限;12、借并购贷款之名违规发放股权收购贷款;13、违规向未取得“四证”的固定资产项目发放贷款;14、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15、授信额度核定不审慎;16、向无实际用款需求的企业发放贷款导致损失;17、突破产能过剩行业限额要求授信;18、项目贷款未按规定设定抵质押担保;19、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20、信贷资产买断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21、向借款人转嫁评估费用;22、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制管理落实不到位;23、贸易背景审查不审慎;24、对以往监管通报问题整改不到位。
上述处罚公布后,口行即刻在其官网做出回应,已针对相关问题采取整改措施。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本次行政处罚所列事由涵盖口行及其各分支行以往年度发生的主要违法违规案件,对口行进一步加强风控水平、提升整改质效起到警示作用,所列事由虽多,但不会对口行正常运营和信用资质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投资口行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24,731.6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524,731.63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同泰恒利纯债 A 同泰恒利纯债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148,574.73 170,964,586.0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973.05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925,627.23 29,369,709.5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223,920.55 141,594,876.55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交易明细。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持有份额
份额 份额 份额 比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10701-20210930 100,019,805.55 - - 100,019,805.55 64.60%
- - - - - - -
个人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存在基金资产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的风险,以及基金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等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同泰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同泰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报告期内同泰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或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者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ongtaiamc.com)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住所免费查阅。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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