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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案深夜在信用社发生,1983年榆社县3.15特大抢劫杀人案侦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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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3月16日早上,榆社县公安局接到
云簇
公社公安特派员的报告:
云簇
公社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杀人案:信用社女会计田奋和女出纳员吴晋芬被发现惨死在信用社的宿舍里,保险柜被打开,经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人员的清点,保险柜里存放的19978元的现金被抢走(这个数目相当于两个万元户的家当,可谓数额特别巨大)。
老照片,正在办理业务的信用社女出纳

这是榆社县自解放以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抢劫杀人案,榆社县公安局刑侦科的侦查、技术人员当即驱车赶往现场,同时将案情上报给晋中地区公安处,请求上级技术支援。晋中地区公安处接报后立即派出刑警大队的侦查、技术人员和法医驱车前往榆社县——

……

现场位于云簇公社云簇生产大队村中心(这里也是云簇公社革委会所在地),是一个拥有十多间房间的大院,其中五间北房、六间南房、五间西房,北房东边半间是大门过道,过道西边的一间是田奋和吴晋芬的宿舍,宿舍里有一扇通往西边三间营业室的小门,然后又是另一间员工宿舍,不过当时这间宿舍没有人居住。

老照片:农村信用合作社

报案人是信用社炊事员贾素明,他是这么回忆的:“昨天(指3月15日)晚上,是田奋、吴晋芬和我三个值夜班,她俩住在西边的宿舍里,我住在南房的厨房里间。今天(指3月16日)早上,我起床后去她们的宿舍喊她们起床,敲门没人答应,就推门进去,看见这两个小妮子(晋中方言小姑娘的意思)倒在地上,姿势吓人,身下全都是血。保险柜的门大开着,里面的钱都不见了。我当时就惊恐万分,一边大声呼喊‘杀人了!’一边往大门处奔去,然而大门却反锁着。我只能隔着门高声呼救,直到门从外边被打开,我出门后就立即去报告公安特派员了。

经法医检查,时年19岁的信用社女会计田奋的头部被砍了至少二十二刀,颈部包括颈椎和喉管都被砍断,只在部分地方还有皮肉相连,才没有让头部完全脱离身体,全身都被鲜血浸染;时年20岁的女出纳员吴晋芬的双手和双脚都被白色的尼龙绳(被鲜血染红)捆绑,头部至少被砍了三十八刀,面部被砍得无法辨认,颈部也几乎被砍断,只留下部分皮肉相连,全身大部分也被鲜血浸染。现场的地上、墙壁上和炕上均留有大量的喷溅型血迹,放眼望去就是一片猩红色和血腥之气,惨不忍睹,不忍直视。

保险柜是被钥匙以和平的方式打开的,而钥匙原本是由作为出纳的吴晋芬保管的。经田奋和吴晋芬的家人证实,田奋所戴的“宝石花”牌手表和吴晋芬所戴的“红旗”牌手表也不见了——

由于案发后先后有十几个人进入过现场,因此技术人员在勘查现场时总共提取到十八种足迹,要从如此繁杂且部分是重叠的足印中找出犯罪分子的足印,显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技术人员以极大的毅力、忍着扑鼻的血腥味,将这些血足印一一提取,然后和确定进入过现场的人员的鞋底进行比对,先后确定了十六种足印的所属对象(其中两种属于死者,一种属于炊事员贾素明,十三种属于进入过现场的十三名人员),只有两种鞋印无人认领。

一种是球鞋留下的鞋印、一共提取到三枚,均残缺不完整,其中一枚左脚前掌鞋印中掌尖外侧部有一个明显的边沿条裂纹特征,将此编为1号足印。第二枚是左脚脚弓前部的足印,在鞋底花纹的两个半圆圈中间的一个小圆圈的边缘上有一处2毫米长、1毫米宽的小缺口,将此编为2号足印;第三枚是右脚后跟印,在后跟内侧的前部有一个圆形的凹陷状缺损,将此编为3号足印。

另一种是塑料底鞋印,只提取到半枚前脚掌的残印,将此编为4号足印。

这四枚足印怀疑是犯罪分子所留,并且据此估计犯罪分子的人数至少为两人。

老照片 现场勘查的民警

在营业室的木质门闩上,技术人员发现了尖细物拨动擦划留下的痕迹。那道由宿舍通往营业室的小门的玻璃被完全击碎。经过分析,犯罪分子很可能是用小刀拨开营业室的门进入营业室,然后打碎小门的玻璃伸手拔开小门的插销打开小门进入宿舍行凶并抢劫(保险柜就在宿舍内)。

技术人员又在现场的床单上发现有长方形血迹印痕,其边沿整齐,像是凶手用床单擦拭刀刃上的血迹时留下的,从印痕以及死者头面和颈部的刀痕看,杀害田奋和吴晋芬的凶器是一把菜刀,但刀刃并不锋利。

警方认为,犯罪分子中至少有一个人对信用社的内部环境比较熟悉,且作案手段极为残忍,应是一个性格凶暴、胆大妄为之人。所以,警方将排查重点就放在云簇公社,尤其是云簇大队,所有到过现场的人员外加案发前经济情况紧张的人员都在排查范围之列。

在随后三天中,警方总共对云簇公社中青壮年男子总共二千八百多人进行了摸底审核,从中对符合犯罪分子形象刻画的三十六名可疑对象进行详细审查,结果发现信用社职工王建防的嫌疑最大,理由如下:

1、王建防家住在县城,过去长期游荡在外不来信用社上班,但是在发案前五六天,他曾带着一个留长发、穿喇叭裤的陌生男子来过信用社两次。

2、王建防平时逞凶霸道,但在案发后却表现得和蔼可亲,还主动去死者家替死者张罗后事,忙里忙外十分卖力,还细声细语地对两名死者的亲属说要节哀顺变,看得周围的人直瞪眼——这还是之前那个混账无赖的王建防吗?

3、案发后几天,王建防神色异常,几次向周围人打听这个案子是否能破。

4、和王建防同住一个宿舍的同事江某某证明:王建防曾在3月16日凌晨3时30分和其发小——待业青年张建红回宿舍,睡前还洗了衣服和鞋子。而平时王建防是从来不洗衣服的懒人,脏衣服臭袜子全都是带回家让他母亲洗的,他当时还觉得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5、张建红的体貌特征和跟着王建防两次去信用社的那个留长发、穿喇叭裤的陌生男子体貌特征比较吻合。

为此,警方在3月20日传唤了王建防,并对其宿舍进行了搜查。结果在里面搜出两件洗过的血衣,两把双箭牌电工刀,一双“回力”牌球鞋和现金1879.70元。经江某某辨认,这双“回力”牌球鞋是张建红穿回来的。

双箭牌电工刀

经检查,两把双箭牌电工刀中的一把刀尖已经弯曲,电镀有脱落的现象,用其制作了痕迹试验样本和营业室门闩上拨动擦划的痕迹进行比对,两者的痕迹连贯特征高度吻合,因此认定现场门闩上留下的拨动擦划痕迹就是这把双箭牌电工刀所留。

而将张建红的“回力”球鞋制作试验样本与现场提取的两种残缺鞋印进行比对,发现其左脚鞋前掌尖外侧部有一个明显的边沿条裂纹特征、脚弓中间有一处小缺口,这和现场提取到的1号足印和2号足印的相应位置的裂纹和缺口特征高度吻合;其右脚鞋的后跟处也有一个小圆凹陷缺损,和现场提取到的3号足印相应位置的缺损高度吻合。据此认为现场遗留的1号、2号和3号足印就是张建红的“回力”球鞋留下的。

“回力”球鞋

而现场的4号足印经比对,正是王建防所穿的塑料底布鞋的左脚前脚掌留下的鞋印。

同时查明,双箭牌电工刀是两人在3月15日下午在县百货门市部购买的,而尼龙绳是在城关供销社门市部购买的,两个门市部的营业员都清楚地记得来购买电工刀和尼龙绳的就是王建防和张建红。而在对王建防家进行的搜查中,警方在他家的厨房里找到一把菜刀,并在刀身和刀柄的结合部提取到血迹,经化验系人血,且有两种血型,分别和田奋和吴晋芬的血型相吻合。

物证在手,警方对王建防和张建红进行突审,“大记忆恢复术”半轮都没到,两人的心理防线就全面崩溃,交代了两人结伙杀人劫财的犯罪事实。

由于王建防和张建红两人成天不务正业,又都是有班不上的浪荡子,自然就没有收入。为了满足自己好吃懒做却追求花天酒地的生活需求,两人决定抢劫王建防所在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3月15日下午,王建防和张建红去县百货门市部购买了两把双箭牌电工刀,又在城关供销社门市部买了两条尼龙绳。当晚王建防又回家拿了一把菜刀,然后和张建红各骑一辆自行车于23时左右抵达云簇大队,将自行车放在距离信用社约200多米的马兰河桥下,然后步行到了信用社大门附近。由王建防踩着张建红的肩膀翻越围墙进入信用社院内,再由王建防从里面将门打开放张建红进入院内又将大门关上。来到营业室门外用电工刀将营业室的门拨开,进入营业室后将营业室通往宿舍的小门玻璃砸碎,拉开插销打开小门进入田奋和吴晋芬二人的宿舍。

砸玻璃发生的响声惊醒了田奋和吴晋芬,两位年轻姑娘正打算起身看个究竟时,王建防手持菜刀闯上前去,对着田奋的头部就是一顿乱砍,直接将田奋砍杀当场。与此同时张建红已经将吓傻了的吴晋芬手脚用尼龙绳捆绑,并从她的衣袋中搜出保险柜的钥匙后用被子蒙住她的全身。王建防用钥匙将保险柜门打开后,将里面的19978元巨款装入两只提包(两只提包分别是田奋和吴晋芬送钱用的),又用菜刀对着吴晋芬的头部猛砍,将吴晋芬砍死,然后又撸下了田奋的“宝石花”手表和吴晋芬的“红旗”手表后从大门处离开现场。

“宝石花”手表
“红旗”手表

在骑车回到县城后,两人分别将现金、手表、血衣和血裤分别藏于兼村河坝、河南街大堰地和王建防的宿舍。最后警方在两人的指认下将赃款和赃物一一起出,本案真相大白。

最终王建防和张建红因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发布于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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