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化学新课标的主要特点

查字典化学网 2012年12月25日

      

      化学教研

      1.《义务教育化学标准》(以下简称《课标》)以科学探究为化学课程改革的突破口,强调科学探究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学习方式,又是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的重要学习内容,在内容标准中列出了科学探究的主题,并从“增进对科学探究的理解”、“发展科学探究能力”、“学习基本的实验技能”三个方面予以阐述,提出了“提出问题”、“猜想与假设”、“制订计划”、“进行实验”、“收集证据”、“解释与结论”、“反思与评价”、“表达与交流”等科学探究的基本要素及其相应的学习目标,并辅以具体的案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探究的本质。

      2.《课标》在内容上加强了化学课程结构的综合性、弹性和多样性,进一步调整了内容和相应的难度。纯理论知识总量明显减少;如核外电子排布的初步知识、原子结构示意图等内容有调整;单质和化合物从“理解”到“能识别”,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化学性质从“掌握”到“知道”等。

      3.《课标》注重从同学们熟悉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现实中选取素材,如“海水制盐”、“服装干洗”、“制造自来水管材料的变迁”、“农作物生长必需的化学元素”、“照相底片的感光”、“不同材料引起的火灾与自救”、“西气东输工程”、“富营养化污染与禁用含磷洗衣粉”等,以扩展学生的知识面。

      4.《课标》注重实验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如建议以学生为主的化学实验42项和实验技能要求6项,实验的探究性、开放性、趣味性、综合性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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