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石化控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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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石化

瑞丰石化
瑞丰石化控股有限公司 08096
品牌介绍:  
  瑞丰石化是瑞丰石化控股有限公司 08096的品牌。
  瑞丰石化控股有限公司 08096

  公司概括

  集团主席 陈伟能

  发行股本(股) 1,251M

  面值币种 港元

  股票面值 0.05

  公司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的主要业务为(i)开发及分销客户机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及(ii)重油加工、买卖燃料油及相关产品以及向其客户出租储存罐及相关设施。

  全年业绩:

  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营业额增至约5,320,000,000港元,相比去年同期则约为8,200,000港元。增长主要源于燃料油加工及贸易业务之贡献,占约5,314,100,000港元。

  集团录得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回顾年度溢利约24,100,000港元( 二零一零年:亏损约25,200,000港元)。

  业务回顾:

  继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收购佛山市瑞丰石化燃料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后,燃料油加工业务成为集团之主要业务。

  为了让公司以一更合适的身份及形象示人,公司股东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正式通过一项特别决议案,批准将公司名称由“博软( 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瑞丰石化控股有限公司”,而更改公司名称已于同日生效。

  燃料油加工及贸易业务

  集团为广东省其中一家主要燃料油加工及生产行业营运商。有关业务受到多项宏观因素( 特别是全球燃料油价格)的影响。国际燃料油价于二零一一年上半年显著上升,并于二零一一年下半年续在高位徘徊。但中国内地经济增长放缓,及国内制造业出现倒退,为燃料油需求增添不明朗因素。再者,欧元区各国爆发财政及主权债务危机,情况堪忧,遂抑压了全球燃料油的需求。于回顾年度,集团录得收入及除所得税前溢利分别约5,320,020,000港元( 二零一零年:8,220,000港元)及24,090,000港元( 二零一零年:亏损约25,240,000港元)。

  资讯科技业务

  于报告年度,资讯科技业务之营业额及毛利均有所下跌,录得收益约5,89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约8,220,000港元减少28%。减幅主要由于需求减少、盗版软件及全球经济复苏不稳定所致。疲弱的消费需求无可避免地窒碍消费者的消费情绪及压抑了资讯科技业务。

  业务展望:

  收购博克

  为了进一步发展中国内地的燃料油加工及贸易业务,集团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订立一份新股份购买协议(“新协议”),收购舟山博克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博克”)之70%股权,以及终止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之旧股份购买协议,据此,集团会收购(i)博克100%的股本权益;及(ii)可收购浙江省舟山渔业石油有限公司100%的股本权益的选择权。根据新协议,收购博克70%股本权益之代价为人民币33,000,000元。董事预计,在完成该宗收购后,公司可通过把零售销售网络拓展至华东地区,增加在中国燃料油贸易业务的市场占有率。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达成先决条件,公司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订立第三份补充协议,据此,新股份购买协议之最后完成日期已从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进一步延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或新股份购买协议订约各方议定之其他日期)。

  由于博克之70%股本权益变动之商业登记仍在进行中,集团与卖方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订立第四份补充协议,据此,新股份购买协议( 经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之补充协议所补充)之最后截止日期已自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或新股份购回协议之订约各方同意之其他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新股份购买协议( 经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之补充协议所补充)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于各方面具有十足效力。

  电子交易平台

  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集团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订立一份谅解备忘录,以开发及营运电子商贸平台,提供网上石油化工产品贸易服务。董事相信待建立电子商贸平台完成后,公司可藉此进入石油化工产品之电子交易市场,可扩大公司收入来源,并为公司现有之业务带来协同效应。请参阅公司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的公告以了解更多详情。

  与欧盟中国基金订立战略合作协议

  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六日,公司与欧盟中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欧盟中国基金”)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据此,由战略合作协议日期起计两年内,预期欧盟中国基金将对公司投资不少于人民币4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提供良机,供集团扩展在中国的投资规模,包括燃油提炼、仓储及港口设施,亦是市场对公司业务的表彰。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后,公司可拥有更多资本进一步发展本身的燃油贸易业务,亦可引入国际投资者,扩大本身的股东基础。请参阅公司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的公告以了解更多详情。

  意向书:

  公司与北京黑海宏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北京黑海集团”)及北京宣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宣福”)已于二零一二年二月十日( 交易时段之后)签订合作意向书(“意向书”),商谈有关(1)收购公司股份而成为主要股东;及(2)共同发展中国石油进出口、油品加工及仓储等各种业务。

  北京黑海集团现正与北京宣福共同筹组合营公司,计划通过合营公司收购公司股份而成为主要股东,并与公司共同锐意发展中国石油进出口、油品加工及仓储等各种业务。

  北京黑海集团主要从事国内和国际投资,包括营运石油进出口贸易及油品仓储等业务。北京宣褔则于中国主要城市经营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等业务,其资产值约为人民币五十亿元。

  意向书各方现正进行洽商以厘定具体的收购股份及业务合作条款,包括收购股份后合营公司所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关组成架构及其他合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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