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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策略

永恒策略
永恒策略投资有限公司 00764
品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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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恒策略投资有限公司 00764

  公司概括

  集团主席 李雄伟

  发行股本(股) 457M

  面值币种 港元

  股票面值 0.01

  公司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发行电影;转授发行权转授电影发行权;销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租赁出租之物业。

  全年业绩: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集团录得营业额67,442,000 港元, 较去年79,174,000 港元减少14.82%。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206,259,000 港元,而集团于去年则录得亏损155,255,000 港元。

  业务回顾:

  于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集团无法以合理价格取得高质素影片发行,故集团的电影发行业务并无产生收益。为复兴集团之电影发行业务,集团于二零一二年八月自文化地标收购中国传媒已发行股本之29%权益。过去数年,因管理层难以按商业上可行之条款为集团物色及采购优质电影以供发行及录得溢利,集团之电影发行业务不断缩减。由于中国传媒之其中一项主要活动为电影制作,故董事相信,投资于中国传媒令集团得以(i) 凭着各自之长处,与文化地标及中国传媒建立策略联盟;及(ii) 保证中国传媒之稳定电影供应以在中国大陆发行电影。

  香港股市于二零一二年反覆波动。随着欧洲中央银行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保证倾力拯救欧元,其后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公布直接货币交易,再加上中国内地经济数据有所改善,香港股市自二零一二年六月见底后回升逾15%。年内,集团不但并无投资股票,更物色机会变现股票。于二零一二年三月,集团出售若干股票,并录得收益649,000 港元。年内,集团录得股票之公平值变动产生之亏损5,169,000 港元。

  年内, 集团提供管理服务业务所产生之服务费收入达51,078,000 港元, 较去年减少35.26%。此减少不单反映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终止与多金之管理服务协议,亦反映随着澳门银河酒店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开幕及金沙城中心第一期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开幕后,澳门贵宾-业之激烈竞争,但澳门贵宾-业在二零一二年之收益较去年有7.51%增长。终止与多金之管理服务协议后,集团根据其所持之余下管理服务协议,继续向-推广员礼宾部提供管理服务。鉴于集团有提供管理服务之专业知识,董事有意物色机会,向其他澳门-推广员礼宾部提供管理服务,以复兴集团提供管理服务业务。然而,鉴于澳门贵宾-业竞争激烈,董事已决定终止物色活动。年内,集团已确认无形资产减值亏损38,218,000港元。

  年内,集团之物业投资业务产生租金收入5,930,000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四月,集团出售其位于香港新界将军澳之住宅物业,代价为7,950,000 港元,并录得出售投资物业收益640,000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八月,集团收购两幢位于香港新界西贡马游塘之三层新界小型屋宇,总代价为21,438,000 港元。该两幢三层新界小型屋宇由集团持有作长线投资,用作收租之用。该两幢三层新界小型屋宇之所有单位自二零一二年第四季起经已租出,每月租金77,200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十月,集团透过以代价686,000 港元(乃按Dynamic EagleInvestments Limited 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之资产净值厘定,并经调整该日停车位公平值)出售Dynamic Eagle Investments Limited 全部已发行股本出售其位于香港新界将军澳之车位,并录得出售附属公司收益441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集团(作为卖方)与泛禧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就买卖观塘物业订立临时买卖协议,代价为586,000,000 港元。建议出售观塘物业已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获股东批准。由于建议出售事项尚未完成,故观塘物业已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重新分类为“分类为持作销售之资产”,以作财务呈报之用。预期建议出售事项将于二零一三年第二季完成。尽管出售观塘物业之代价达586,000,000 港元,观塘物业已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40 号投资物业重新估值,估值上调至其市值603,000,000 港元。鉴于观塘物业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603,000,000港元较代价586,000,000 港元超出17,000,000 港元,故预期集团会因应出售观塘物业而录得亏损17,000,000 港元(另加完成后将产生之交易成本)。年内,集团已确认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产生之收益168,592,000 港元,当中168,000,000 港元与观塘物业有关。

  为使收益来源多元化,集团透过按代价33,069,172 港元收购港建(一家从事贷款业务之香港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份及所结欠之销售贷款,以扩展至贷款业务。由于港建之可识别资产之公平值净值比已付代价之公平值超出32,000 港元,集团确认议价购买之收益32,000港元。本年港建产生之贷款利息收入为9,785,000 港元。年内,港建向客户授予本金总额63,820,000 港元之新贷款及接获贷款还款32,005,000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二月,港建与六名人士订立六项本金总额为9,000,000 港元之楼宇按揭。预期楼宇按揭将于二零一三年第二季提取。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建应收贷款连同应收应计利息达60,753,000 港元。

  为建立固定收入组合,集团于二零一一年分别认购由中国星及文化地标发行之350,000,000港元及75,000,000 港元可换股票据。于二零一二年三月,集团按面值认购由高富民发行、本金额为27,000,000 港元之可换股票据。由高富民发行之可换股票据乃无抵押、免息及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到期。根据高富民发行之可换股票据之条款,倘可换股票据仍未赎回,全部可换股票据将于高富民股份成功首次公开发售后按首次公开发售价自动兑换为高富民股份。任何于到期日仍未赎回之可换股票据金额须由高富民按其当时之未赎本金额另加按当时未赎回本金额20%计算之溢价赎回。于二零一二年五月,文化地标按面值提早赎回由集团持有之75,000,000 港元可换股票据其中之23,000,000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八月,文化地标提早按面值赎回可换股票据之余额52,000,000 港元。因此录得提早赎回应收可换股票据产生之亏损1,930,000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固定收益组合之公平值为377,000,000 港元,包括应收中国星可换股票据350,000,000 港元及应收高富民之可换股票据27,000,000 港元。年内,集团之固定收入组合产生估算利息收入50,086,000 港元,以及因兑换应收可换股票据内含之兑换选择权之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收益42,000 港元。

  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中国星董事会提呈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按要约价每股0.35 港元向其股东购回中国星股份。经考虑中国星之贸易前景及核心溢利于过往数个财政年度之改善后,董事认为要约价每股0.35 港元远低于中国星股份之价值。此外,董事相信有条件现金要约(倘落实)会提升中国星之资产净值及每股盈利。因此,董事已决定持有中国星股份更长时间,且集团已向中国星作出多项不可撤回及无条件承诺不接纳现金要约,以协助进行有条件现金要约。

  有条件现金要约完成后,中国星董事会建议发行红股及发行红利可换股票据,以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符合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应中国星之要求,集团已选择收取红利可换股票据以替代根据红股发行可享有之红股,以确保藉红股发行成功重新恢复公众持股量。红利可换股票据附带权利赋予其持有-利可按初步转换价每股0.01 港元(可予调整)将本金额兑换为中国星新股份。除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项下中国星股份之最低公众持股量另有规定外,红利可换股票据持有人有权于发行后任何时间行使红利可换股票据所附带之换股权。红利可换股票据不得赎回及不计息。待符合香港及百慕达之相关法律、法例、法规及规定后,红利可换股票据赋予权利可收取(i) 中国星支付或作出任何现金股息或任何形式之分派或任何实物资产分派;(ii) 中国星作出之任何资本化发行;及(iii) 中国星以供股形式向其股东提呈任何发行股份或其他证券。有关红利可换股票据条款之更多详情请参阅中国星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之招股章程。因选择收取红利可换股票据,集团收取本金总额6,079,806.76 港元之红利可换股债券,而非607,980,676 股中国星红股。本金总额6,079,806.76 港元之红利可换股票据已于财务报表入账列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作财务呈报之用。鉴于中国星所发行之上市红利认股权证(认股权证代号:1056)之经调整认购价远低于中国星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之股份收市价50.71%,集团行使本金额为7,450,000 港元之上市红利认股权证所附带之认购权,以按经调整认购价每股0.207 港元认购35,990,338 股新中国星股份。认购之现金代价为7,450,000 港元。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集团持有303,990,338 股中国星股份。年内,集团已于综合全面收益表确认重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净额57,129,000 港元。

  于二零一二年上半年,Spark Concept 集团透过于中区开设日本面店及于上环开设欧洲餐厅以扩展其业务。Spark Concept 集团现有四个经营范畴,包括高级餐厅、欧菜餐厅、日本面店及葡萄酒贸易公司。鉴于食品及劳工成本上升以及所产生之营运前开支,Spark Concept 集团于年内录得3,229,000 港元之亏损。由于集团应占收购后亏损相等于其于Spark Concept GroupLimited 之利益,故并无进一步确认应占亏损。为拨付开设日本面店及欧洲餐厅之资本开支,Spark Concept 各股东根据其持股权益向Spark Concept 集团提供免息垫款。于二零一二年一月,集团向Advance Top Limited(Spark Concept 之全资附属公司)提供5,390,000 港元现金垫款。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Advance Top Limited 结欠集团7,393,000 港元,结欠金额为无抵押、免息及须应要求偿还。鉴于Advance Top Limited 之净负债情况,集团已就应收Advance Top Limited 之金额确认减值亏损3,865,000 港元。

  业务展望:

  多年以来市场仍受相同问题缠绕:欧债危机、美国经济复苏之基础欠稳及忧虑中国内地减缓,故二零一三年前景仍不明朗,而董事预期二零一三年仍会波动不休。然而,董事认为前景不明朗亦不失为投资良机。因此,集团将继续就其二零一三年之财务资产业务销售采取较保守之投资方针。

  于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终止与多金之管理服务协议后,集团根据其所持之余下管理服务协议,继续向-推广员礼宾部提供管理服务。鉴于澳门贵宾-业竞争激烈,董事已预期集团二零一三年提供管理服务业务表现将相对平稳。

  为令其物业投资组合更为丰富,集团于二零一二年八月收购两幢三层新界小型屋宇。自二零一二年第四季起,该两幢三层新界小型屋宇之所有单位经已全部租出。根据建议出售事项之条款,集团会于完成时将观塘物业交吉予泛禧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三年一月,集团向观塘物业之租户发出三个月通知,为完成建议出售事项终止租约。因此,二零一三年首季后,集团之物业投资业务之租金收入将会倒退。鉴于香港土地资源稀少,土地供应有限,尽管香港政府及香港金融管理局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为稳定物业价格推出新措施,董事仍对香港物业感到乐观。因此,董事将审慎物色机会投资其他物业,加强集团之物业投资组合及增加集团之租金收入。

  集团于二零一二年第一季拓展至借贷业务后,多名商人及专业人士已就获得短期融资向集团查询。董事相信香港对短期融资之需求强大,且已决定分配更多资源以拓展集团借贷业务,以改善集团业绩。尽管集团决定拓展其借贷业务,集团将采取谨慎方式评估及批核贷款,以减低其信贷风险。

  鉴于二零一三年前景仍不确定,集团将继续密切监察营商环境以及透过专注于其现有业务继续加强其业务基础以保障其股东利益。除于下个财政年度专注于集团现有业务外,董事将继续审慎为集团物色合适投资机会,以多元化其业务及扩大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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