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价值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东方财富网股吧

      公告日期:2023-08-18

      长城价值成长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0 年 9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92 号文注册募
      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投资对象或对手方违约引发的信用风险,投资对象流动性不足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港股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 6 个月,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重大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更新
      截止日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除另有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7 月
      3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19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1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22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2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44
      第十一部分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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