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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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 年 06 月 17 日(信息截至:2024 年 06 月 1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004604

      份额简称 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 A 份额代码 004604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06 月 01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 人民币

      任职日期 2023 年 02 月 23 日

      基金经理 吴栋栋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12 月 01 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

      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投资范围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

      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贯彻“自上而下”的策略,并通过战略资产配置策略和战

      术资产配置策略的有机结合,持续、动态、优化确定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和“自下而上”

      主要投资策略 的选股策略,通过定量筛选和基本面分析,挑选出优质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

      资;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债券类资产进

      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并在此框架下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债券选择。本基金投资存

      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本基金的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和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详见法律

      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 2024 年 03 月 31 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A 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06 月 01 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M<100 万 1.5% 0.15%

      申购费(前端) 100 万≤M<500 万 1.2% 0.12%

      M≥500 万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N<7 天 1.5%

      7≤N<30 天 0.75%

      赎回费

      30≤N<180 天 0.5%

      N≥180 天 0

      注:以上费用在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38,000.00 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费用金额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75%

      注: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巨额赎回的风险

      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或获得赎回款的风险。

      2、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

      首先,本基金同时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且持有期限将不少于 3 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其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的,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第三,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自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也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3、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带来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5、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使用股指期货作为风险对冲工具,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存在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的风险。

      6、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公司治理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投资风险、退市风险、股价波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

      7、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8、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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