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青岛政务网 2017年04月24日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青岛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7年4月19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7年预算草案。会前,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室的协助下,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会议期间,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汇集了各代表团对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又进行了集中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0.03亿元,同比增长10.3%,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等,扣除上解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1505.6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52.85亿元,增长10.6%,结转下年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2.8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77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等,扣除上解支出和补助区(市)支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618.1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21.71亿元,结转下年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47亿元。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和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预算的决议,认真执行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圆满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总体上看,2016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成效明显,好于预期。

      二、2017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

      市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172.7亿元,同口径增长8.5%,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等,扣除上解支出,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1444.5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444.5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5.4亿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等,扣除上解支出和补助区(市)支出,可供安排的资金预计438.2亿元,支出相应安排438.2亿元。全市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作了合理安排。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草案,符合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有关规定,各项收支安排适当,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地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进一步提高,完成预算任务的措施积极可行,符合青岛市的发展实际。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17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和红岛经济区(高新区)2017年预算草案。

      三、做好2017年预算执行工作的意见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了更好地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除了认真落实好预算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外,还应当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增加财政有效供给,在体制机制上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加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力度。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兜住底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快整合政策目标相似、投入方向相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注重保基本、可持续,合理安排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支出,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改革完善财税管理体制,增强市财政统筹资金和转移支付的能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三)切实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及时批复、下达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不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提高预算透明度。持续推进税源管控信息化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均衡性,对于不适宜继续执行的预算项目或执行进度缓慢的资金,要及时调整用途,用于支持社会发展亟需资金的领域。及时清理结余资金,盘活存量。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完善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构建预算安排与绩效挂钩的管理机制。

      (四)不断加强财政监督,防控风险,筑牢财政运行安全防线。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继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督促有关部门编细、编实、编准预算;加大对预算编制、执行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依规严肃处理骗取或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完善政府债务监管机制,防控债务风险,从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融资行为等方面健全常态化、全方位的地方政府债务预警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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