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

电脑版
提示:原网页已由神马搜索转码, 内容由baike.baidu.com提供.

洪遵

医学家、南宋钱币学家
展开3个同名词条
收藏
0
0
洪遵(1120年—1174年),字景严,饶州鄱阳(今江西鄱阳)人,医学家、[3]南宋钱币学家。[1]
洪遵是宋代名臣洪皓的次子,与兄洪适、弟洪迈先后中博学鸿词科,有“三洪”之称。曾任徽猷阁直学士、提举(简称仓司,中国古代官职之一)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封魏国忠宣公。被破格任命为秘书省正政殿学士等官职,赐进士出身,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同知枢密院事、端明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位同宰相,卒谥文安,对医学也有研究。[1]
洪遵作《泉志》,为中国现存最早的钱币学专著之一。[1]
全    名
洪遵
景严
所处时代
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日期
1120年
逝世日期
1174年
主要成就
洪氏集验方[3]
主要作品
《泉志》
本    名
洪遵
职    位
丞相,宰执,同知枢密院事
爵    位
信国公
三    公
太师
谥    号
文安
籍    贯
鄱阳(今江西鄱阳)
父    亲
洪皓
性    别

个人作品

播报
编辑
宋代特别是南宋出现非常严重的“钱荒”,即乎跨组金属货币短缺。洪遵于绍兴十九年(1149年)撰成《泉志》后,对铸钱事非常留心。《宋史·洪皓列传》载,洪遵曾有“因面对,论铸钱利害,帝嘉纳之”。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夜请习骗,洪遵论铸钱利害事,发生于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十六《铸钱诸监》条云:“七月庚辰,洪景严为起居舍人,为上言铜器之害。上言出御府铜器一千五百事付泉司,遂大敛民间铜器以铸钱,许告少朽讲赏。其后得铜二百万斤。”永平、永丰二监一直为北宋的主要铸(铜)钱监。南宋初年,经兵火之灾,二监废置。绍兴二年(1132年),宋廷将池州永丰监并于饶州永平监,岁铸额与并入虔州的广宁监合在一起才8万贯,远远低于北宋时期的年铸币额。(《宋史·食货志》)是后,由于铸币额逐年下降,绍兴六年(1136年)饶州钱监被废置。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为扭转“钱荒”加剧的局面,宋廷诏令复置“饶、赣、韶三州铸钱监”。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有人提出复永平、永丰钱糊乌恋监鼓铸并于鄱阳置司负责铸钱事。适值主张铸钱事归于版漕誉燥的沈该遭罢,故左司何溥以“制官以正其名,然后责有所归,治事必有其所”为由,要求于永平、永丰复置铸钱司。于是,宋廷诏令中书舍人洪遵等人讨论是事。洪遵等议曰:“唐有鼓铸使,国朝初或以漕臣兼领,或分道置使,或厘为二司。自中兴以来,置都大提点官,事权太重,官属太多,动为州县之害。但当随时之宜,为救弊之计,间者亟行废置,事出仓卒,既罢归求抹之后,又无一定之论……遵等窃以为复置便。今欲参照祖宗旧制,及今日利害,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系衔,与转运判官序官依旧,于饶、赣二州置司,输年守任,专以措置坑冶,督则鼓铸为职。如州县于坑冶不知,许从本司按劾。饶、赣州姜员置属官各一员,邵、建州置检踏二员,别置称铜催纲官各一员,专差武臣。诏您棕依给舍议,置提领官。”(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二)

医学成就

播报
编辑
洪氏集验方》为南宋洪遵所撰。洪遵位居高官,却关注民瘼,晚年将其多年施用之验方,有效验之方,结集成书,此书对于临床及医史文献研究颇有价值。[3]
本书就作者平生用之确有效验、或虽未及用而传闻可信之方,汇辑成编。共录治痢茱连丸、肉豆蔻散、祛疟散、大交感丹等167方,分列于伤寒、中风、痢、疟、霍乱、虚损等病证。每方备述药物、剂量、制法、服法,间附简要论述。方多注明出处来历。所记化毒排脓内补散、发背灸法、生水蛭咂吸脓血治痈疽法,及蜀人史载之用鳖甲丸、常服散子治愈陈侍御宜人等,详述治疗过程,皆可视为医案,其法亦佳。[4]

史料记载

播报
编辑
洪遵著有《泉志》《订正〈史记〉真本凡例》《翰苑群书》《翰苑遗事》《谱双》《洪氏集验方》《金生指迷方》《洪文安公遗集》等。中国的钱币学源远流长,但古代钱币学专著多已亡逸,幸赖洪遵《泉志》保留下不少上自南朝、下到北宋人的钱学论说和见闻记录。《泉志》成书于绍兴十九年(1149年),是年洪遵30岁。《泉志》是一部考疑征信、学术价值很高的著作,堪称中国钱币学的经典著作。该书体例严谨,文字精练,考订审慎,引文均注明详细出处,论说均经深思熟虑。其对先秦货币之断代等问题有独到见解,于后世钱币学之研究影响甚大。此书收录钱币348品。除洪遵本人所得百余品实物外,其余则从他人钱谱和史书中抄录而来。洪遵将这些钱分为正用品、伪品、不知年代品、天品、刀布品、外国品、奇品、神品、压胜品九类。如果把九类按顺序加以调整,严格区分,不外乎曾经流通过的正用品、非正用品和外国品三类。元、明、清和民国初年编撰的钱币谱录,基本上承袭了《泉志》的分类法,或只是略作损益而成就。《泉志》引据的前人著作多达90余种,其中原书不少已经失传。即就钱币专著而言,借助洪氏之书,保留下古逸《刘氏钱谱》内容2则、顾烜《钱谱》34则、封演《续钱谱》4则、张台《钱谱》28则、陶岳《货泉录》3则、全光袭《钱录》4则、李孝美《历代钱谱》50余则、董《钱谱》13则、著者无可考的《旧谱》60则。

人生经历

播报
编辑
洪遵自幼聪慧、端重,跟随老师读书学习,不会因为天气寒暑而辍学。其父亲洪皓使金滞留漠北,母亲病故,当时家境十分困难。他与兄弟在僧舍攻读,即使晚上睡觉也不脱衣服,非常勤奋。绍兴十二年( 1142年),与哥哥洪适、弟弟洪迈同至临安(今杭州)赴考,住在南山净慈院(今净寺),与哥哥洪适同登博学鸿词科,中魁选, 于是闻名于天下。为此,还获得高宗皇帝的赞赏,高宗说:“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主报也。”因此, 洪遵被破格任命为秘书省正政殿学士等官职,赐进士出身。 任职期间,洪遵勤政爱民,并敢于向皇帝进言,对下属官吏严格执行 “考绩升迁 ”法度。因其勤于政务,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同知枢密院事、端明殿学士、提举太平兴国宫,位同宰相。
洪遵为官清正,既不阿附权贵,又不人云亦云,以势利待人。同时,洪遵生活在女真贵族南下掠夺的大动荡时代,面对强敌压境的现实,他非常注重边防的守卫、军器的利弊,并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于金使提出的要求,洪遵总是据理力争,寸步不让。更为难得的是,洪遵不论在朝为官,或是在州县地方,都很关心民众疾苦,并想方设法为百姓排忧解难。例如,洪遵赴任太平州期间,圩田毁坏,民众失业,他便役工筑圩几万数。严冬盛寒,洪遵还亲自到筑圩工地,带上酒食招待民工,用实际行动鼓舞民众,使百姓忘掉疲劳,很快便将圩筑成。不仅如此,洪遵还十分关心那些遭遇灾荒流离失所的百姓,积极妥善地安置他们,不但减免租税,而且还积极赈济,所以虽有大灾荒而村落安定,保了一方平安。
绍兴十九年(1149年),年仅30岁的洪遵所著的《泉志》正式出书。《泉志》是一部考疑征信、学术价值很高的著作,堪称中国钱币学的经典著作。该书体例严谨,文字精练,考订审慎,引文均注明详细出处,论说均经深思熟虑。其对先秦货币之断代等问题有独到见解,于后世钱币学之研究影响甚大。此书收录钱币348品。除洪遵本人所得百余品实物外,其余则从他人钱谱和史书中抄录而来。洪遵将这些钱分为正用品、伪品、不知年代品、天品、刀布品、外国品、奇品、神品、压胜品九类。这是现今可以清楚了解的最早的钱币分类研究法。虽然这种分类方法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且天品、神品、奇品多穿凿附会荒诞传奇之辞,少有实物,但若是将目光放到洪遵所处时代来看,这些不足之处是不可避免的,而与其前代相比,这毕竟是一种有助于对钱币进行系统研究的新方法,在当时已属先进。洪遵在《泉志》中体现出来的研究方法除分类法以外,还有将钱币实物与文字资料相对证的方法,这与后来钱币学的实物文献相佐证引出结论的基本研究方法是符合的。如果把九类按顺序加以调整,严格区分,不外乎曾经流通过的正用品、非正用品和外国品三类。元、明、清和民国初年编撰的钱币谱录,基本上承袭了《泉志》的分类法,或只是略作损益而成就。《泉志》引据的前人著作多达90余种,其中原书不少已经失传。
洪遵《泉志》对一些钱币的断代工作进行得比较细致,对钱币的起源也提出了初步的看法,尽管比较幼稚,但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清代是中国古代钱币学兴盛之际,无论是研究规模还是研究质量都较前代为高,而清代钱币学成果的灿烂却是以清初顺康雍三朝对比《泉志》为主的前代学术著作的长期考订吸收为前提的,通过对《泉志》的去伪存真使自身得以发展。洪遵《泉志》作为突出的代表,起到了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宋代特别是南宋出现非常严重的“钱荒”,即金属货币短缺。洪遵在奔波的仕途中,对南宋铸钱之事非常留心。乾道二年(1166年)7月,洪遵与高宗面对,论铸钱利害,高宗为此对大臣说:“遵论颇有可採,均嘉纳之。”宋高宗出御府铜器铸钱,就是洪遵庭议之果,是其提出的“宜多方措置”法之一。对于当时讨论欲复鄱阳永平、永丰两监鼓铸事,出谋划策,出力甚多。在他的一再议论和要求下,最终复置永平、永丰二钱监,对解决当时临安钱钞的危机起了重要作用。[1]

人物评价

播报
编辑
楼钥《洪文安公<小隐集>序》:“公之兄为右丞相,谥文惠;弟以翰林阁老终端明殿学士,谥文敏,世称‘三洪’以比锦屏‘三陈’,而又过之。
许及之《次韵洪莘之太社真率之集三首》其一:“畴昔三洪并,声名四海知。灵光一老在,鸑鷟九成仪。近有同朝喜,今无远室思。双瞻最良誉,台瑞圣明时。
文天祥《跋王元高词科拟稿》:“我朝言治者曰庆历、元祐、乾淳,厥亦惟欧阳子、苏公兄弟、周益国、三洪氏以其宗工大手掌朝廷文字,以为之缫籍粉泽,功光当时,垂休无穷,岂曰小补之哉?
明代蒋一葵《尧山堂外记》:“‘三洪’并中词科,继入西掖,时有贺启云:‘有是父,有是子,相传忠义之风;难为弟,难为兄,俱擅词章之誉。
张淏《会稽续志》洪文惠公适帅越,闻亨宗行义,延置郡斋,又偕至鄱阳,与文惠之弟枢密遵、内翰迈游,日以文章为事。尝为博学宏词科之业,三洪公读之谓曰:‘他日玉堂挥翰可也。’”
魏了翁《三洪制稿序》云:“北门掌书内命,最号清切,自入国朝,选授尤靳。有饶阳之李、项城之梁、温陵之苏、成都之范者矣;亦有兄弟为之,如燕山之窦、肥乡之李、阆中之陈、雍立之采、建安之吴、真定之韩、眉山之苏、南丰之曾、莆田之蔡、成都之宇文者矣;亦有父子兄弟并为之,如吴越之钱者矣,而俱未有一翁三季如番阳洪氏之盛者也。中兴以来学士之再入者十有六人,而洪氏之兄弟与焉;自绍圣立宏博科汔于淳熙之季,所得不下七十人,而至宰执至翰苑者仅三十人,洪氏之兄弟又与焉。呜呼,何其盛与!故人之称洪氏者,不以词章则以记览,不以名位则以科目,孰知其一心之传,上通于天,固有以敷遗子孙者与……洪氏之孙偲将以其三祖制稿刻诸犍为郡斋,而属了翁为之序。
注释
① 按:洪皓,《宋史》本传作洪皓。周必大所撰《宋宰相赠太师魏国文惠公神道碑铭》,许及之所撰《宋尚书右仆射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赠特进洪公(适)行状》,均作父皓,从日从告。见洪适《盘洲文集》卷80附录,影宋本第12册。又,与洪皓同辈诸名皆从日,如皓六弟曦、晔、、晖、曜、杲;彦升之子洪昕等。故以皓为是。参见王德毅《洪容斋先生年谱》,台北宋史座谈会《宋史研究集》第2辑,第408页,1964年版。
② 事详洪适《先君述》,《盘洲文集》卷74,影宋本第11册。参见元脱脱《宋史》卷373,《洪皓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57—11562页,中华书局,1985年新版。
③ 洪遵入对申父冤,事见洪适《敬书先忠宣赐谥制书后》,《盘洲文集》卷62,影宋本第10册。此处引自《宋史》卷373,《洪遵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65页。
④ 事详(宋)周必大《同知枢密院事赠太师洪文安公遵神道碑铭》,《周文忠公文集》卷70,《四库全书·文渊阁》,台北商务印书院影印本第1147册,第739—743页。
按:(宋)楼钥《小隐集·序》云:“公讳遵,字景严,若世系治行,则文敏(洪迈)所作《行状》甚详。”
参见《宋史》卷373,《洪遵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65—11569页。(清)洪汝奎《洪文安公年谱》,《四洪年谱》本。又,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十六,辑录有洪鰑、洪适、洪遵、洪迈等四洪的一些轶事资料。见下册第878—884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⑤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9,绍兴二十八年五月丁丑条,《四库全书·文渊阁》影印本第3册,第327/531页(按:327指《四库》原台北影印本第3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下引《要录》同此版)。
⑥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七月戊寅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37页。
⑦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八年九月申申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45页。
⑧ 《宋史》卷373,《洪遵传》,点校本(三十三),第11566页。
⑨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绍兴二十九年闰六月辛未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85—586页。
⑩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绍兴二十九年五月丙午条,影印本第3册,第327/580页。
(11) 周必大《周文忠公集》卷70(《平园续稿》三十),《四书全书·文渊阁》影印本,第1147册739—743页。
(12) 以上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1(《经籍考》28)、卷202(《经籍考》29)、卷223(《经籍考》50)、卷229(《经籍考》57)、卷240(《经籍考》67),中华书局本下册,第1685页、1690页、1799页、1834页、1903页,1986年版。
(13) 以上据《宋史》卷203、卷204、卷208、卷209《艺文志》,点校本(十五)第5104页、5117页、5160页;点校本(十六),第5375页、5400页、5401页。按:《宋史·艺文志》此处载《三洪制稿》六十二卷,与(宋)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四部丛刊》影宋刻本第12册)卷51,《三洪制稿序》所记“文惠公(洪适)内外制凡十四卷,文安公(洪遵)二十卷,文敏公(洪迈)二十八卷”,共六十二卷,相符合。
(14) 按:《丛书集成》初编收入有《士礼居丛书》本《洪氏集验方》五卷,据该序称此为重刊宋本。书尾有洪遵于乾道庚寅(六年,1170)十二月十日所书:“右《集验方》五卷,皆予平生用之有著验,或虽未及用而传闻之审者。刻之姑孰(熟),与众共之。”他身居高位,不忘百姓疾苦,集验方以救民,可谓功德无量!
(15) 按:周必大《洪遵神道碑》说有文集八十卷;楼钥《攻媿集》卷52,有《洪文安小隐集序》(见《四部丛刊》初编本)。《文献通考·经籍考》、《宋史·艺文志》均著录《小隐集》七十卷,而今未见有藏本。可见洪遵著作散佚甚多。
(录自《中国钱币》2000年第3期)

后世纪念

播报
编辑
洪遵墓是鄱阳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鄱阳镇芝山白泥井,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四周向外延伸20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