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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

明朝南京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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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佐(1440一1512),字廷辅,山西省和顺县前虎峪村人。明成化十四年进士。初任吏部验封司主事。弘治三年升吏部员外郎。七年升太常寺少卿。十八年升光禄寺光禄卿。正德二年任户部左侍郎,三年任南京户部尚书(正二品)。
本    名
王佐
廷辅
所处时代
明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山西省和顺县前虎峪村
出生日期
1440年
逝世日期
1512年
父义为谭城驿丞。有中贵驻驿。久不肯去。人厌苦之。佐方幼。院备热夜密令人取庭树巢鹊删循颂。黑身朱喙而纵之。中贵见之惊诘。馆人皆惊以为不祥。遂去。
佐廷试时。黄榜填毕。少妹乘欠一卷。求之不得。或曰。状元卷封内。若有二。启之。则佐也。遂足榜尾。名之首尾。亦有数如此。[1]
佐为户部左侍郎时,尝往常州勘处魏国公徐俌与民讼田事,狥刘瑾意以田归俌,事竣加俸一级,后迁南京户部尚书。时遣科道稽核各边粮刍,先后巡抚宪臣多坐累系狱。佐一日同尚几拔腊担书顾佐等见瑾,瑾言及兹事,曰:“朝廷必大诛戮,乃大惧耳。”佐曰:“本朝未尝戮大臣。”有毁尚书许进者,瑾语诸大臣曰:“许进奸邪,若尚书刘宇可为吏部。”佐曰:“佐与刘尚书素厚,与许尚书交浅;然许素有望,恐刘尚书不如也。”毁之者因曰:“王佐党进。”瑾怒,遂有是迁,欲姑遣之去而徐图之。
在任月余,因户部广东司丢失金币册籍,刘瑾逮原任尚书韩文等诘问,并将王佐一并下狱,诏令致仕归,又罚米千石。佐鬻产不能给,称贷以偿,缙绅为之骚然。[2]
佐居家曾以气节育子。时佐子云凤为国子祭酒,尚书张彩以人望起之。云凤始被命,欲坚辞,及汗迎店有遗书,言“执政者匙泪诵太祖‘寰中士夫不为吾用者,当杀身灭家’语”。佐曰:“吾老矣,汝置我何处微狼死耶?”云凤泣就道,至无所馈。
正德七年十二月佐卒,享年七十三岁,葬县东击备虎峪村。赐祭葬如例。佐去世后,明帝给予很高评价“海深山高,月白风清,秋水寒潭,快刀利剑”。子云凤,成化二十年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亦为名臣。
其一生耿介,不趋炎附势,任京官久不调,或劝以晋谒权贵。口头应诺,实未成行。时宦官刘瑾专权好贿,人皆争相贿赂,仰承鼻息,以求拔擢。王佐在京任事有年,独无馈赠。刘瑾曾谓:“世言山西人吝啬,果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