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华律网 2024年07月04日

      报告编号:NO.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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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由异同尽管两种措施皆为国家对行政部门及相关职员在日常公务活动中的侵害民众、企业或其它组织合法权益之矫正手段,但前者仅涉及行政机关及其雇员的侵权行为,后者则包括合法行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的区别

      一、缘由之别:两类补救措施实为对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损失所展开,然而行政赔偿针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导致的损失,而行政补偿则针对合法行为引发的损失。

      二、涵盖范围:行政赔偿范围较行政补偿窄。

      行政赔偿受国家赔偿法约束,并非所有行政侵权行为均需赔偿。

      如涉及国家行为,如外交事务等,通常被视为享有国家豁免权,国家无需对此类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

      相比之下,行政补偿的原因行为仅限于合法性,无其他限制。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二、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哪些

      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行政职责过程中,实施了非法拘留,或导致公民人身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以及其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于应给予国家赔偿的范畴;同样,如果相关政府部门存在着使公民财产遭受损失的行为,同样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若侦查、检察、审判机关等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涉及到非法拘留、或者对公民人身造成伤害或死亡等违法行为,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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