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编号:NO.202407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原则上来说,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等电子形式的证据均可作为法院审判过程中的依据而使用。在诉讼实践中,这类证据须满足以下三大特点才能被视为有效的法律证据:首先,它应当具有客观的真实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手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确实如此,诸如录音、录像、短信及微信等电子形式的证据皆可作为司法裁判过程中的关键证据。
在诉讼活动当中,若欲将此类电子文件视为有效证据,则需满足一定条件并符合如下特性:首先,电子证据须具备客观实在性。
为确保其可信度,当对方否认其真实性时,审判机关往往会要求当事人前往公证机关对相关电子证据予以保全,以证实其真实可靠性。
证据应具有关联性。
即作为证据的事实不仅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同时还需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紧密联系,以便于证明案件真相。
最后,证据亦需具备合法性。
此项要求意味着,上述证据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当事人提交,且获取方式应在非私人领域内合法进行,或者由法定机构、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收集以及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警察办案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吗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通常会采用录像方式进行记录。
当公民将违法分子扭送至公安机关、对他人展开报警、提出诉讼请求或举报犯罪行为,甚至是犯罪嫌疑人自行主动到案归案时,公安机关均有权立即予以接收处理。
同时,公安机关需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并将所了解的信息编辑成笔录,经过仔细核对无误之后,应要求其签署亲笔姓名以及指纹认证。
在需要的时候,还可以采取录音或录像等技术手段进行辅助记录。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