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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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作废处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作废处理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处理如下: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下作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拓展资料: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处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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