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起诉能判离吗

两次起诉能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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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准予离婚。
          总之,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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