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回答
-
【法律意见】
全部
1.一个劳动者是否可以和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关键看两家用人单位的态度,如果它们都没有异议 ,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至于缴纳社保,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我国现行法律只支持在一处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24-07-10 23:00:57
00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