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应该如何分配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

      好评回答

  •       1、关于首套房产所有权及分配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共同还款部分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条亦印证了上述观点: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关于第二套房产的所有权问题,司法实践主流观点认为,第二套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理由是这只是涉及个人财产形态的转化,而不是性质的转变,因为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话,会出现一个怪象:婚前买的房子若不买的话,认定为个人财产,一旦出售变为共同财产,这样的处理方式很荒唐但各地区法院有不同的判决,对于这种地区的差异,没有统一的标准,当事人只能参考当地的规定作出判断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结婚前都会去买房组成新家,但婚前买房的方式很多,一方独出资金,或双方出资金,甚至父母出的资金等等,所以对于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大家还是先搞清楚为好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