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么解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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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指的是行为人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且依照法律能够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这种人便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
          2、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这里的“完全”指的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能力是完全的。比如,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就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就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般犯罪,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恶性犯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认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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