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

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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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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