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我和婆婆的名字离婚我有份吗?

房产证上是我和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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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所得财产,并不在于登记的名字是否是夫妻两个人,登记了夫妻一方姓名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的是你老公和你婆婆的名字,该房产是你老公和婆婆的共有财产,你老公共有的部分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婆婆共有的部分是你婆婆、公公的共同财产,可见该房产是四个人的共同财产。而实际上从出资来看,也确实是你们4个人出资购买的。
          2、夫妻一场不容易,要保持家庭和谐,不能随便就离婚,如果确实要走这一步,最好保留好共同的各种证据,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包括:
          (1)知识产权的收益。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工资、奖金。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闻婚姻法苦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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