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然后劳动局不管如何办?

老板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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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找劳动局但没证据,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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