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12月24日,按照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对其中具有重要史料、文献价值和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遗址48处(古遗址9处、古墓葬3处、古建筑24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2处)进行了核审,作为高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并确定为高安市第四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时代:宋、元、明华林造纸作坊遗址位于高安市华林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东溪行政村的周岭自然村。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考古发掘揭露出大批与…[详细]
莲花村恐龙蛋化石遗址位于高安市祥符镇,年代为白垩纪。2012年12月24日,高安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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