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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忠

明朝礼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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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忠(1573—1626)字季卿,明青州府益都县(今山东省青州市)人。出身官宦之家,父亲赵僖官至礼部右侍郎。[5]
赵秉忠十五岁补府学生。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参加殿试,考取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1]。授翰林院修撰。历任侍读学士、礼部侍郎,官至礼部尚书。熹宗天启二年(1622年)被黄尊素弹劾去职[2]。天启六年(1626年)去世。思宗崇祯三年(1630年)追复原官,赠太子太保,赐祭葬[3][5]
季卿
所处时代
明朝
出生地
山西省文水县[4]
出生日期
1573年
逝世日期
1626年
主要成就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状元
本    名
赵秉忠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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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忠
赵秉忠1573年生于其父赵禧任职的山西省文水县官舍。赵秉忠自幼跟随其父,天资聪敏,从小深受其父熏陶。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仅25岁的赵秉忠殿试考中状元,随即被授予翰林院修撰。由于政绩显著,万历三十一年(1603),担任会试同考官,万历四十年(1612)出任江南的主考官,并很快升迁为侍读学士,直接为皇帝伴读讲学。
赵秉忠
天启二年(1622)被黄尊素弹劾免官,天启六年(1626)病逝,崇祯三年(1630)官复原职,并恢复了名誉。入祀青州府乡贤祠、益都县乡贤祠。[4]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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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忠创作颇丰,据《益都县图志》记载,他著有《琪山集》(琪字应为左“山”右“其”)二十五卷,并有刊本,另有《江西舆地图说》1卷。现留存《琪山集》仅12卷,诗、文各6卷,存山东博物馆。《江西舆地图说》有万历四十五年的刊本,上海中华书局和台北成文出版社均有影印本。[4]

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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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家风,宽厚廉洁
赵秉忠自幼勤奋好学、天资聪敏,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熏陶,其父赵禧“读书通大义”,生性笃厚。据《赵氏族谱》记载:赵禧年幼时外出,“见遗金,于道守不去,俟其人至,还之”。赵禧年稍长后,其性情笃厚诚忠更显。他曾自撰联一副以勉戒:“暗里分明如秉烛,寸中检点莫欺天”。赵禧为太学生,曾任山西太原府文水县县丞。任职期间,“未受人一文钱”。由于赵禧清廉爱民,政绩突出,“上司拟荐用”。但赵禧 “念母老,坚请休”,当他离任之时,“百姓万人遮道泣”,“致民留不得,为肖像祀之”。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益都县发生大饥荒,赵禧“又为粥以食饿者,生平厚德多类此”。
在其先辈忠厚仁义品德的影响下,赵秉忠从小聪慧好学,诚实耿直,15岁时便参加了补府学生的考试。时任督学佥事刘毅性格严厉,在昌乐县主持考试时,因发现“匿文履中者,重惩之”。在他担任青州府学的主考官时,“命诸生跣而入”。时值寒冬腊月,大雪纷飞,考生敢怒不敢言,均赤脚立于雪中,等候入场。赵秉忠气愤不过,挺身而出,质问刘毅:“公奈何因一不屑而困诸才?且贤者闭门之典故当尔耶?” 刘毅听后连忙改容谢曰:“吾闻过矣!” 随即下令废除跣足进入考场的规定。
提天民说,抨击腐败
万历二十六年(公元1598年),年仅25岁的赵秉忠殿试考中状元。古代的殿试,也称对策,就是朝廷出题,让考生当场作答。赵秉忠参加的这次殿试的题目是 “问帝王之政和帝王之心”。赵秉忠在殿试卷中,针对满目疮痍的社会现象,以凌厉的笔锋,饱含感情,深刻地揭露和分析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吏治的腐败,并针对时弊提出了一系列安邦定国的政策和策略,充分表现了他忧国忧民的情怀、变革图志的报负和深刻的治国理念。他 “干冒宸严” 借题发挥,以古代帝王为先例,用诚恳的话语,劝谏万历皇帝要振作精神,以身作则,指出这是寻求天下昌盛的先决条件。他甚至婉转地指出,官吏的腐败与皇帝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皇帝应该“立纪纲、饬法度、振怠惰、励精明”。
为了引起万历皇帝的重视和朝廷大员的关注,赵秉忠在《状元卷》中还列举了当时官吏们的八种腐败表现,并针对这八种表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他在《状元卷》中提出著名的“天民说”,这是《状元卷》中很突出的闪光点。“天民说” 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与过去的 “子民说”、“草民说”、“贱民说”相比,无疑具有极大的进步性和前瞻性,这是中国历史上的思想精华“民本说”的反映。赵秉忠认为,皇帝 “所司之职,则曰天职;所治之民,则曰天民”。皇帝应该尽职尽责,履行“天职”,否则就是对天不忠;那么对“天民”,皇帝就应爱护,否则也是违背天意。
抗争奸佞,两度罢官
赵秉忠一生修身励志、耿直尽节、崇尚道德、正气浩然,常与奸佞恶势不两立,因此也常常遭到打击迫害。他一生中曾两次被奸佞陷害,罢官还乡。第一次被罢官的时间是万历三十六年(公元1608年),赵秉忠在父亡丁忧三年回京复官不久,被朝廷委以重任“知贡举”,即任会试同考官,用现在的话就是任副主考官。他协助主考官大展为政之道、之德,发现了孙承宗等一大批少年才俊。这次会试后,赵秉忠回京任左春坊中允。30多岁的赵秉忠可谓是风华正茂、仕途顺利,不料却遭到御史李养志、兵使黄君炜的诬陷而被罢官回家。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赵秉忠被诬案平反,回京复官。
赵秉忠第二次被罢官是在明熹宗初年,此时的赵秉忠已出仕近30年,时任吏部侍郎,他对大奸臣魏忠贤专权愤懑不已,多次与之抗争。魏忠贤勾结小皇帝朱由校乳母客氏,专权朝廷,成了“秉笔太监”。魏氏集团疯狂地迫害异己,大臣杨涟上疏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罪状,其状疏就出自赵秉忠的门生缪昌期之手。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缪昌期被魏忠贤陷害致死。之后,魏忠贤不断用言语向赵秉忠挑衅,赵秉忠不加理睬,魏忠贤愈加恼怒,屡次到皇帝面前诋诬赵秉忠。《益都县图志·列传》卷三十六记载:“忠贤语侵秉忠,秉忠不为辩,忠贤愈恨之,屡撍于上前”。
当赵秉忠看到魏忠贤屡屡加害于他,又看到朝政日非,于是多次上疏,请求告退还乡,得到皇帝的批准,晋升他为礼部尚书后致仕归里,此时赵秉忠52岁。他离开官场后,住在青州城状元府内。[5]

状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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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忠的状元卷距今已有420年了。答卷人从总结历史和当时的社会现实出发,不怕冒犯皇上的威严,大胆地提出了治国安邦的建议和措施,这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而且,赵秉忠提出的这些建议大部分都是正确的,其中有不少至今也仍然有借鉴意义。那么,赵秉忠是在什么思想理论基础上写出了这样一份答卷呢?有以下三点值得注意。

天人合一

赵秉忠在答卷中认为:皇上就是天,天有覆盖养育大地之恩,但上天又不能自理天下,故寄托给一个有责任心的人,这就是皇上,因此,皇上的位置就叫天位,所掌管的职责就叫天职,所统领的百姓就叫天民,所居住的城市就叫天邑。赵秉忠还认为,皇上的一切权力都是上天授予的。因此,皇上对一种法规的制定是为天守护制度,一分钱的出纳是为天守护财产,一个官职的设置是为天任命有德之人,一个奸邪的除掉是为天讨伐有罪之人。总之,皇上的一切思想和行为都是代表上天的。这就是说,皇上就是天,天就是皇上,看到了皇上就是看到了天,他把天和皇上完全合二为一了。在一般人看来,天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谁也没有能力、也不应该去阻挡和改变上天的造化之功。皇上既然就是天,人们就应该俯首贴耳地顺从皇上,顺从了皇上就是顺应了天意。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很容易被人们接受。

忠君爱国爱民

汉文帝
在封建社会,人们的忠君思想是根深蒂固的。赵秉忠在他的状元卷中,字里行间都显示了他对历代帝王的敬慕之心。像唐尧、虞舜、汉文帝、汉宣帝、明太祖、明世宗等,赵秉忠都给以很高的评价。他忠于历代帝王,更忠于当朝神宗皇帝,他千方百计建议皇上采纳切实可行的治国办法和治国思想,目的就是让百姓安居乐业,国家出现和谐兴旺的局面。值得注意的是,赵秉忠在卷中提出了“天民”思想,这是很难能可贵的,因为在过去的书刊中,有的把百姓称为草民、刁民、贱民、流民、游民,说得好听一点的也不过是黎民、庶民、平民、国民,从没看到“天民”的提法,这一点唯有赵秉忠做到了。所以,他痛恨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污吏,同情十室九空、无家可归的穷苦百姓,极力建议皇上给百姓提供受教育的机会,让他们学文化、学法律、创办娱场所、玩击壤。这就是说,他把忠君思想和爱国爱民思想高度统一起来了。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贯穿状元卷始终的一条主线。赵秉忠在为皇上建议的治国办法中,其核心内容就是定纲立纪,颁布法规法令,并作为各种文件之首,发到全国各地,让各级官吏有法可依、有所遵循,让天下百姓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赵秉忠称颂汉文帝,是因为他重视法制又重视思想教育。赵秉忠佩服明太祖,是因为他一直重视立纲纪、陈法度,为后世留下了恢宏的治国章程。赵秉忠建议当朝皇上平冤狱、伸民冤,关键是要奖励执法有功人员,严惩贪官污吏等等。这都体现了他主张依法治国的思想。但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赵秉忠在建议皇上依法治国的同时,又建议皇上在教育过程中要独重经学儒术。这就是说,在赵秉忠看来,不管法家所提倡的法制,也不管儒家所宣扬的仁义礼智信,只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就应该拿过来为我所用,是赵秉忠治国理论的可贵之处。

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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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忠之长子赵弈明,累官至户部员外郎,敕授奉直大夫,入祀益都县乡贤祠。
次子赵弈昌,累官至刑部员外郎,敕授奉直大夫,入祀青州府乡贤祠、益都县乡贤祠。
三子赵弈宣,累官至礼部员外郎,敕授奉直大夫。[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