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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佐

明朝初期名臣
展开2个同名词条
顾佐(1376年[122]—1446年10月17日),字礼卿,号端临[109],河南开封府太康县(今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顾庄村)[90]人,祖籍南直隶应天府句容县(今江苏省南京市句容市[108],明朝初期名臣。
建文二年(1400年)进士,授庄浪知县。永乐初,入为御史,不久升任江西按察副使。永乐十四年(1416年),任应天府尹,任职期间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吏民把他比作包拯。后历任顺天府尹、贵州按察使、通政使。宣德三年(1428年),因大学士杨士奇、杨荣举荐,出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上任之初,即罢黜严暟、杨居正等御史二十人,均发配到辽东各卫任胥吏。此后,严督属官,对朝内外贪纵违纪之举,力加纠劾,一时“朝纲肃然”。因顾佐“持法深”,权贵臣僚多畏他,曾数次为人诬告。正统元年(1436年),因受大臣排挤,致仕归乡。[110]
正统十一年(1446年)九月,顾佐去世,万历年间赠少保,赐谥号“端肃”。
顾佐执掌都察院期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永乐末年以来官场腐败现象的进一步恶化,澄清了当时的整个官僚系统,直接推动了“仁宣之治”局面的出现。顾佐在任期内,对洪武时期以来的宪纲进行整理,这次整理后颁布的宪纲成了后世风宪官吏的行为准则,在稳固明代的监察权力、稳定政治局面方面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104]
概述图来源:顾佐像取自明代王圻辑,万历刻《三才图会》[120]
全    名
顾佐
别    名
顾独坐
礼卿
端临
谥    号
端肃
所处时代
明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河南开封府太康县(今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顾庄村)
出生日期
1376年[122]
逝世日期
1446年10月17日(正统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要成就
领导都察院改革
主要作品
《都御史顾公恩荣录》
最高官职
都察院右都御史
祖    籍
南直隶应天府句容县(今江苏省南京市句容市)
追    赠
少保

人物生平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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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仕途

洪武九年(1376年)三月辛卯日,顾佐出生。[122]
建文二年(1400年),顾佐考中进士,被授职庄浪知县。端午节时,守将集合官僚校尉,因顾佐是文士,便故意为难他。顾佐拿起弓箭一发中的,守将拜服。[3]后来,顾佐因为父亲去世而回家守孝。[29][31]
永乐四年五月六日(1406年5月23日),顾佐守孝期满,入京任福建道监察御史。[4-5][29]
永乐七年六月二十六日(1409年8月7日),明成祖朱棣在北京,命吏部选有才华的御史赴行在所,顾佐被选上了。他奉命招抚庆远府蛮人,到四川总督采运木材,随从明成祖北征,巡视关隘。[6-7]
永乐十年九月二十三日(1412年10月28日),顾佐升为江西按察司副使。[8-9]

两京府尹

永乐十四年六月七日(1416年7月1日),顾佐又被召回任应天府尹。任职期间刚直不挠,吏民敬畏而服从,把他比作包拯[10-11]
永乐十八年十一月五日(1420年12月9日),定都北京,明成祖命顾佐改任顺天府尹。后来,权贵人物觉得他在任不方便,命他出任贵州按察使[12-13]
洪熙元年二月二十八日(1425年3月17日),顾佐被召回任通政司通政使。[14][16]
宣德元年七月四日(1426年8月6日),鸿胪寺弹劾顾佐上朝参拜皇帝时有失礼,明宣宗宽恕了他。[15]

执掌宪台

顾佐半身像[121]
宣德三年(1428年),都御史刘观因贪污被撤职,明宣宗问大学士杨士奇杨荣:“谁可以接替刘观?”杨士奇和杨荣回答说:“顾佐可以,顾佐公正廉洁而有威望,所任过的官都有风采,任京尹时,政治清明,弊病尽革。”明宣宗很高兴,立即在七月六日(8月17日)升他为右都御史,又在七月八日(8月19日)赐给敕书奖励劝勉,命他考察各个御史,有不称职的将其撤职,如果御史出缺,他可保举人员送吏部补选。[17-19][32]八月十日(9月18日),顾佐上任,即上奏废黜了严暟、杨居正等二十人,把他们贬到辽东各卫为吏,还有八人被降职,三人被罢免。[20-21]八月十一日(9月19日),顾佐又推举可以担任御史的进士邓荣、国子生程富、在京候选的知县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三人。明宣宗让他们先干三个月然后再任用他们。[22]十一月二十九日(1429年1月4日),顾佐推举的这些人正式授职。[27][33]
宣德四年五月七日(1429年6月8日),杨居正等六人上书辩诉,明宣宗大怒,将那些被贬为吏的人一并发去戍边。[23-24]七月二十日(8月19日),严暟从戍守之地偷偷跑回京师,以别的贿赂相威胁,被顾佐上奏揭发,并说暟图谋陷害他,诏令将严暟押到市场诛杀。[25-26]不久,有奸吏上奏顾佐接受隶役金钱,私自将其遣送回去。明宣宗偷偷把这奏章命给杨士奇看,说:“你不是曾经保举顾佐廉洁吗?”杨士奇说:“中朝官俸禄微薄,童仆马匹薪炭草料,都由隶役供给,所以送一半隶役,让他们出资免役,这样隶役得以回去耕作,官家得资费。中朝官都这么做,臣也是。先帝知道这一点,所以增加了中朝官俸禄。”明宣宗叹道:”朝臣竟这么贫穷。”便怒叱投诉的人说:“我正任用顾佐,小人敢诬陷他,一定要交给法司治罪。”杨士奇说:”小事不足以让皇上动怒。”明宣宗于是把该官吏的奏章交给顾佐,说:“你自己处治。”顾佐叩头致谢。他把那位官员召来说:“皇上命我处治你,你改掉品行,我就宽贷你。”明宣宗听说后更加高兴,觉得顾佐识大体。有人告顾佐不处理冤诉。明宣宗说:”这一定是犯了重罪的人教他这么干。”命法司会审,果然是千户臧清,他杀死三个无罪的人,应被处死,便派人诬陷顾佐。明宣宗说:“不诛臧清,则顾佐的办法无法执行。”将臧清押到市场肢解。[34-35]
宣德五年十月九日(1430年10月25日),明宣宗北巡,命顾佐偕同尚书张本等人留守。[36-37]宣德六年五月六日(1431年6月15日),明宣宗北巡回来,又赐给顾佐敕书,令他约束各个御史。于是顾佐纠察罢黜贪婪骄纵之徒,朝纲肃然。[38-39]
宣德八年闰八月八日(1433年9月21日),顾佐有病,请求归家。明宣宗不许,以南京右都御史熊概《明宣宗实录·卷一百五》误作“吏部尚书郭琎)代理他的职事。[40-42]
宣德九年十月十一日(1434年11月11日),熊概去世。[43-44]顾佐病已痊愈,于十月十九日(11月19日)入宫朝见。明宣宗慰劳他,令他免朝贺,仍在原职办事。[45-46]

主庸退隐

正统元年三月十四日(1436年3月31日),经顾佐恳求,于是明英宗下令免除了顾佐一家的军籍身份。[48]五月二十七日(6月11日),顾佐考察不称职的御史十五人,将他们或降职或罢免。[49-50]邵宗九年任满,吏部已考核通过,他也在这十五人之中。六月七日(6月21日),邵宗上书申辩,尚书郭璡也说邵宗不应与在任者同考。明英宗于是责备顾佐。而御史张鹏等人又弹劾邵宗有小过。明英宗以张鹏朋比相欺,严厉斥责他和顾佐。[51-52]六月十日(6月24日),顾佐因此事上书求退休而去。明英宗赐给敕书奖励安慰,赏给钞币五十贯(《明实录》作五千贯),命户部免除他家的赋税徭役。[53-55]
正统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1446年10月17日),顾佐去世,明英宗按照惯例对顾佐赐祭葬。[56-57]

身后哀荣

成化四年四月四日(1468年4月25日),明宪宗下诏荫顾佐的一个儿子入国子监读书。[64]
万历三年(1575年),明神宗赠顾佐为少保,谥号“端肃”。[65][69][76][99][118]

主要影响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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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肃风宪

顾佐掌宪都察院后,明宣宗立刻命他对本衙门进行考核整顿,顾佐不辱使命,一月后即将考核结果上报,十三道监察御使110人中被定为贪淫无耻的有11人,这其中有4名御史贪污行为最严重,7位虽有贪污行为,罪行不严重;都察院属员中都事赵珌的考语为“不达政体”,赵安不熟悉公文运作,冯斌、梁毅已年老不适合都察院工作。顾佐建议将上述人等一律降级或罢免官职。明宣宗命令将其中“贪淫不律”者18人,发往辽东各卫终身充吏;“不达政体”者,降为县衙典吏,年老者罢官为民。本当被降级的御史中有6人表示不服考核结果,上书申辩,试图为自己开脱,明宣宗大怒,将他们降为军籍,发往辽东各卫所充军。[102]

罢黜巨贪

与顾佐同时任职都御史的有左都御史刘观。作为五朝元老,他历经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各朝,资历、政治经验都远在顾佐之上,虽然刘观多年来一直执掌都察院,但他贪污受贿,污名已久。明宣宗任命顾佐为右都御史之前,已经将刘观派往外地“巡视河道”,而顾佐利用这段时间收集各项证据,准备将刘观罢免。很快,刘观受到了联名弹劾,监察御史们控诉他犯有如下罪行:[102]
  • 罪行之一:结党。刘观作为洪武年间旧臣,对“奸党”罪印象深刻,但是他知法犯法,与各部郎中官员拉帮结派,经常和他们在一起“歌舞酣饮”,寻欢作乐。他还和都察院一批御史结成小团体,共同舞弊,牟取私利,并与都察院书吏暗中结交,指使其在文书中作弊,帮助其掩盖侵吞官方财产等罪行。[102]
  • 罪行之二:受贿。刘观作为部门长官有权决定派谁巡查、派到哪里,于是他利用职务的便利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每次派出官员,刘观都要求他们先交白银五两,美其名曰“出批银”;回京复命时,又要求上缴五两银子,叫作“销批银”。交了银子的御史便可派到富庶地区出差巡视,没交的则被派到穷乡僻壤。交了钱的监察御史,分到了美差,到地方巡视监察一趟回来就可以买田置宅;没交银子的只好守着微薄的俸禄艰难度日。[102]
  • 罪行之三:收受死罪囚犯贿赂。都察院为明朝“三法司”之一,有一部分司法审判职能。有嘉兴人犯有杀人罪,刘观收下家属贿赂,故意放走了死囚犯。这种犯罪行为在明代属“纵囚逃逸”。又有囚犯被判死罪后,家人向刘观行贿,刘观收了钱财之后,在文书中舞弊,竟然将死罪改成了无罪释放。[102]
  • 罪行之四:纵子受贿。刘观的儿子刘辐在北京城开了一家酒店,又打着父亲的名号收取当事人贿赂,与父亲所在的都察院官员结交,整日和御史们“游荡宿娼”,胡作非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102]
虽然此次弹劾行动顾佐并没有出面,但是刘观在上奏自陈辩解时哭诉顾佐搜求己罪,故意构陷,可以看出虽然御史上疏弹劾,主使之人却是右都御史顾佐。最终刘观被发配辽东充军,在那里终老,结束了一个贪官可耻的一生。[102]

澄清吏治

自刘观被弹劾下台,宣德朝宪纲从此为之一清,顾佐展开了对整个大明王朝官僚系统的整肃活动。其时承平已久,世风竞相奢靡,士大夫“援声妓”“扶娈童”歪风盛行,臣子“相率拉饮”,酩酊大醉回官署者大有其人,以至于不理政事,“曹务多废”。顾佐于是上疏弹刻“不肖者”二十余人,其中不乏应城伯孙杰等达官显贵。他对明代官场影响最大的建议是提出官员宴饮之时禁用歌伎,纠正了永乐末年以来官场中的不正之风,一时之间“旧习一变,宿弊为之一清”。[102]
顾佐提出的官妓之禁,在很大程度上扼制了在朝官员的狭邪行为,行院乐人从此不用再承应政府的酒宴活动。官妓之禁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行院女妓,她们可以利用自己乐舞优势来经营青楼。南京的富乐院与诸酒楼因此一变而成为市民商庶的狭邪场所。[106]

打击宦官

宣德六年(1431年),宦官袁琦派小内侍借采办之名,行虐取官民财物之实。宦官唐受,以公差南京,纵态贪酷,无恶不作。顾佐认为不惩处收拾宦官则人无畏忌,贪风难刹。经都察院核实,顾佐上疏建议,恶贯满盈的宦官袁琦、阮巨队、阮浩、武莽、武路、阮可、陈友、赵淮、王贵、杨四保、陈海等十余人,皆下狱论死。明宣宗还特意“命都察院榜琦等罪示天下”。经过这次对不法宦官的沉重打击,官场内贪赃枉法的丑恶行径大为收敛,其它幸存的宦官再也不敢象过去那样态意妄为了。[103]

御下严谨

顾佐对十三道监察御史管理甚为严格,他始终恪尽职守,严格监督本系统内部官员,自掌宪台至离任,7年间考黜共计22人次,主要有:[102]
  • 宣德三年(1428年),查处监察御史张巡理犯有“纵死囚逃逸”罪行,处以死刑。[102]
  • 宣德四年(1429年)二月,考核张震、葛棨“不任职”,两人最终被降职。[102]
  • 宣德四年(1429年)三月,考核监察御史顾达“受辱于通判,酣酒废事,玷辱风宪”,建议其不再任职都察院,调任。[102]
顾佐除了宣德八年(1433年)、宣德九年(1434年)因病在家休养,每年都按例考核都察院官员,不断将不合格分子黜退,排除在司法监察队伍之外。正统元年(1436年)也不例外,顾佐依照惯例考察十三道监察御史,并将结果上奏中央:御史傅诚、毛宗鲁、邵嵩、王浚、胡正、陈懋、陶镛“素行不立”,秦瓛、邵宗、章杲、李缙“法律不通”,张璘、卢珫、张庆、邵新“老疾不任事”。然而,由于明英宗的昏庸,这次例行考察御史工作直接导致了顾佐卸任。[102]

历史评价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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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宣宗朱瞻基:尔佐刚直廉正,简在朕心。今特畀兹任,其竭诚尽力,必公必明,恪恭夙夜,毋惮勤劳。[79]《皇明异典述》引
明英宗朱祁镇:卿祗事祖宗,任京尹,长通政,司宪纪,历官中外三十余年,廉明之操,公忠之行,确乎不拔,卓然名臣。朕嗣承大位,方资老成,翼赞治理,而卿婴疾,荐岁未瘳,每于朝参,步履不易,深轸朕心。今不欲烦以政务,特赐钞五千贯,命致仕还乡。自古有言:人惟求旧。朕固不忘卿也。已敕户部,优免卿家杂泛差役。卿其体朕至意,安精神,慎药食,颐养天和,优游田里,用享清平之福于永逺。钦哉![28][78]《明英宗实录》、《河南通志》引
明思宗朱由检:包拯、张之于有宋,并号敢言;顾佐、黄绂之在本朝,咸称不挠。[75]《牧斋初学集》引
杨士奇:①通政使顾佐廉公有威,曾任御史及按察司,皆有风采。[60]《三朝圣谕录》)②顾佐自升都御史,宪度严明,宿弊清革,下至吏卒,悚骇懔然。[60]《三朝圣谕录》
杨荣顾佐为京尹,能防禁下吏,政清弊革。[30]《国朝献徵录》引
孙继宗等:佐孝友谦恭,操履清白,及总宪度,益振风采,闻者起敬,一时权贵为之歛迹云。[28]《明英宗实录》
李德:闻给事中胡濙、张益、武达、王佐、由端,主事周忱、许昌朝、陶暹,御史李奇、王彰、顾佐、俞仕悦、金濂、于谦、王翱、吴讷、张纯皆谨慎爱君。[62]《明英宗实录》引
李贤等:①刚正不挠,吏民畏服,虽勲豪贵戚为之敛手。政声赫赫,议者谓有于宋包拯之知开封府。[88]《大明一统志》)②涖事勤敏,威望尊,号令严,奸黠闻而遁,声名大振。[91]《大明一统志》③卓有声誉,立朝侃侃不阿,纲纪为之振起,时称为名执法云。[92]《大明一统志》
叶盛:①廉恭体国如师逵、古朴、顾佐、王质、鲁穆、李棠、杨信民、轩軏、王宇。[63]《明宪宗实录》引②二公(顾佐、魏源)尝同道为御史,同大拜执法,俱尝典留守,声名相上下,归荣令终亦同。而廉介公正,人于太康无间言云。[93]《水东日记》
彭韶:太康之墟,卓有良臣。烈烈汝介,匪矫而真。高简不接,一榻凝尘。尹正天府,明察如神。擢中执法,实来缙绅。赤捧生气,公论以伸。事归台阁,弼于一人。[67]《明名臣琬琰录》引
倪岳:都御史顾佐风纪甚严。[89]《青谿漫稿》
杨廉:①为应天府尹,刚棱不挠,吏民畏服,勋豪贵戚为之敛手,政声赫赫,议者谓类包孝肃之知开封府。[67]《明名臣琬琰录》引②顾都御史佐性严重,声望伟然,未尝口毁誉人。[67]《明名臣琬琰录》引
祝允明:永乐末,都御史顾佐刚严为朝。[97]《元明事类钞》引
唐枢:公刚直不挠,绊肃百僚,虽豪贵置之法,朝纲大振,论者拟为包孝肃,天下想闻其风采。[72]《国琛集》
郑晓:公廉有威重,一时勋贵豪猾皆为敛手,时方之包拯云。[85]《江南通志》引
邵经邦:都御史顾公佐,性严守法,刚棱不挠,举正嫉邪,吏民畏服。为应天府尹,勋豪贵戚为之敛手,政声赫然,比之包孝肃。[101]《弘道录》
雷礼:望尊令严,声名大振。[102]《国朝列卿纪》
项笃寿:①刚棱不挠,吏民畏服,贵戚敛手,有赫赫声。[71]《今献备遗》②佐性严重,不口毁誉人。[71]《今献备遗》)③都察院,风纪之表也。其职主纠压百僚,正纪纲,饬宪令,非独理刑狱而已。国初,刘、张二公皆以重望居之,太康刚棱,不畏疆御,使人畏而不敢犯,然卒以直道不能安其位,惜哉![71]《今献备遗》
王世贞:臣又按河南太康县故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顾佐,先尹京兆,寻绾银台,公廉之誉,流著朝野。是时章皇帝念缙绅之间,簠簋不饰,当扆而叹,乃以先少师杨士奇荐,超掌台宪,赐以玺书。佐遂奏罢御史不法者十余人,申饬宪纲,提衡文武,遂使预晞之苴,望都门而逺却;羊石之骑,避北里而不前。盖百五十年而士风肃然,台纪益震者,则佐之功也。[66]《山西通志》引
凌迪知:卓有声誉,立朝侃侃不阿,纲纪为之振起,时称为名执法云。[70]《万姓统谱》
焦竑:①公廉有威重,刚棱不挠,吏民畏服,一时勳贵豪猾无不敛手,众称昔之包孝肃不过也。[30]《国朝献徵录》)②公性严重,守正嫉邪,人人敬惮之。[30]《国朝献徵录》
汤显祖:陶姑熟之大志,顾太康之廉贞,耿河南之概亮,王新建之虚灵,九皋来而宪重,三原至而赋轻。谳决爽鸠于林鹗,文学猗兰于蔡清,并师济而休嘉,各勤施而茂祉,郡榻奋平舆之节,邑弦奉道州之理。[116]《御定历代赋汇》引
何乔远:佐严重高简,未尝口毁誉人,而人惮慑之。[61]《名山藏》
葛天民:右都御史顾佐,廉公有威。曾任御史及按察司,皆有风采。亦当为京兆尹,宪度严明,清革宿弊,吏率闻风悚。[59]《明镜公案》
谢肇浙:顾佐为都御史,嫉恶如仇,百僚莫敢闯其居者,待漏朝房,至比邻十余室无人声,其风采可想见,然似亦过矣。[117]《五杂组》
沈德符:①石首杨溥、太康顾佐,俱知名于时。[68]《万历野获编》②当时台长顾佐号为清正,甫去位,而御史辄有此等建白。[74]《万历野获编》
孙奇逢:公受主知,至以吏状授公自治,且谕曰小人不乐卿检制,敢诬正人,此可称君臣鱼水矣。然非两杨左右其间,则嫌衅渐开而谗易入,故获上者必先信友。[95]《中州人物考》
瞿式耜:铁面霜棱,台纲凛凛。[102]《瞿忠宣公集》
魏学洢:昔宣德中,顾佐为御史大夫,惩贪污御史数十员,台中股栗。天下最不能容人者,莫顾公若也。而荡涤秽风,卒赞宣宗之治。[98]《茅薝集》
沈国元:吏民畏服,勋戚为之敛手。[102]《皇明从信录》
宋凤翔:顾佐为都御史,性严重声望,蔚然守正嫉邪,朝纲整肃。[119]《秋泾笔乘》
于成龙等:刚直不挠,吏民畏服。及召为应天尹,人比之包孝肃云。佐守正嫉邪,人敬惮之。[86]《江西通志》
王夫之:①顾佐洁身于臺端,而天下无贪吏,握风纪之枢,以移易清浊之风者,止在一人。[73]《读通鉴论》②总宪得其人,则吏治自饬,大司成得其人,则士气自清,顾公佐之在都察院,李公时勉之在国子监,其明效也。[94]《噩梦俟解思问录经义》)
张廷玉等:①刚直不挠,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肃。[1]《明史》)②佐孝友,操履清白,性严毅。[1]《明史》)③国家盛时,士大夫多以廉节自重,岂刻意励行,好为矫饰名誉哉。亦其澹嗜欲,耻营竞,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际,惩吏道贪墨,登进公廉刚正之士。宗载佐铨衡,顾佐掌邦宪,风纪为之一清。[1]《明史》
王士俊等:刚直不挠。[80]《河南通志》
黄廷桂等:持身廉介,风裁凛然,为一代名臣。[77]《四川通志》
许容等:刚正执法,百寮畏服,勋贵敛手,人拟之包孝肃云。[81]《甘肃通志》
嵇璜:杨荣、金幼孜、杨溥、胡濙、顾佐、陈洽,皆为永乐时名臣。[96]《钦定续文献通考》
和珅等:公防威重一时,贵豪猾皆为敛手,时方之包拯云。[87]《大清一统志》
朝鲜官员黄景源:宣德六年,郭琎为吏部尚书,黄福为户部尚书,胡濙为礼部尚书,许廓为兵部尚书,吴中为工部尚书,顾佐为右都御史。盖是时。材贤最多,与三杨并列庭中。[100]《江汉集》
章士钊:为人刚正不挠,人比之包肃孝。[115]《章士钊全集》
刘文源:顾佐刚正不阿,人们比之为包公。[114]《吉安古代名人传》
易学金:顾佐为官清廉刚直,约束下属严格。[113]《国史》
郦波:顾佐这个人太刚直、太孤傲,他看谁都不顺眼,所以他在当时有个外号叫“顾独坐”,是说就算同事们坐一起聊天,他也不跟别人坐一块,只一个人独坐,特别的特立独行,所以叫“顾独坐”。[111]《郦波评说于谦》

轶事典故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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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藤外立

顾佐每天早上趋朝,他在外庐稍息,在门外挂有双藤。百官经过的,都绕道避开。[105]

顾独坐

顾佐入内廷办公时,独处一间小夹室,不是议政不与官员们群坐,人们称他为“顾独坐”。但他持法过严,议论者认为这是个弊病。[2]

一亩良田

据太康民间传说,宣德四年(1429年)的一天,明宣宗不论朝政,却问群臣家乡都有啥好特产.百官为讨好皇上,纷纷讲说名贵特产。可顾佐却默然不语,明宣宗特意问他:“老师家乡珍品更多吧?”顾佐不慌不忙的答道:“老朽家乡土贫疾薄,没什么贵品可献,只有特大的萝卜香甜可口,众听罕见。”明宣宗大喜,欲意让献。后来杞县藉官员呈贡一个18斤重的大萝卜,明宣宗赞不绝口。接着顾佐从袖筒里掏出一个不足二两重干巴小萝卜,呈献给明宣宗,明宣宗问:“这么如指头大的萝卜就是太康特大的吗?”顾佐答道:“老朽遍访祖藉,以为此萝卜个大无比,谁知外地萝卜都过及有余,真乃出之意料之外!皇上哪知卑地乃尽属沙碱薄地,恐怕三亩也不抵别处良田一亩。”明宣宗说道:“二亩八分五是否可以?”顾佐忙跪地叩头说道:”皇上金口玉言岂敢违命。”明宣宗当着满朝文武大臣的面,不好改口,于是太康老百姓完粮纳税自那年开始直至民国均按二亩八分五算一亩。[112]

顾御史楼

传说顾佐看到黎民百姓生活困苦,官吏们催粮征赋逼得穷苦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心中难受。他想方设法为让明宣宗免掉家乡百姓的粮款,减轻人民负担,他于宣德九年(1435年)在县城顾街(今太康县面粉厂东)盖了一座与众不同的座北朝南的三层正方形楼,从根基至楼脊高3丈6尺9寸5(意即三六大顺,九五至尊),从下到上没有一点木料,竣工后大家看了都夸好,说楼别致新颖。但当时却无一人能解其意,百姓叫顾御史楼,无粱(粮)楼,顾御史却美其名日“望京楼”。[112]
一日明宣宗出巡经太康看望老师,顾佐把明宣宗领到“望京楼”。顾佐说:“我虽远离京都,却念念不忘万岁我主龙恩,今不知皇上驾到,有失远迎。”明宣宗:“不必多礼,我虽在万民之上,怎能忘怀恩师之情,想起太康的萝卜和蚊子,太康实在是多灾之地呀!”顾佐道:“那是过去,人民都熬过来啦,现在请皇上看我盖这所“望京楼”好吗?”随后,接着明宣宗在楼内外、楼前后看了一遍连声称赞:“好!好的很!”这时顾佐单等着皇上说“缺粱(粮)”时好谢恩,免掉太康粮款,可明宣宗就是不说缺粮,顾佐一再询问,明宣宗随口答日:“缺根横棍。”顾佐大失所望,后来太康照样完粮纳税。[112]

不养义马

据太康民间传说,明英宗在正统元年(1436年)号召“民养义马”,举国上下地方官员不敢违命。按户丁地多寡,一户或几户合养一匹或几匹军马,只准喂养不准使役,只准喂肥不准喂瘦,有病即治不准喂死,当时黎民百姓,叫苦连天,怨声载道。当时顾佐养病在乡,深知民情,他心生一计,逮下几只大“知了”装在袖筒里,直奔京师,七月初二奏明明英宗:“太康不能养义马。”明英宗问其原因,顾佐道:“太康地势低洼,长年积水,杂草丛生,蚊虫厉害,能咬死义马。”明英宗不相信,顾佐于是从袖简里放出两只大“知了”,明英宗一看大吃一惊,说道:“太康就是不能养义马!”顾佐急忙嗑头谢恩。太康从此免去养义马的义务。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万分感激。[112]

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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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分
关系
姓名
简介
先辈
曾祖父
顾希觉
赠都察院右都御史。
祖父
顾洞夫
本名泉,字洞夫,以字行,元时自句容迁居太康,官至太常寺礼仪院佥院。赠都察院右都御史。
父亲
顾澄
洪武间为大同府税课司大使,坐事谪戍贵州普安卫。赠都察院右都御史。
母亲
岳氏
——
平辈
妻子
韦氏
——
后辈
儿子
顾辅
顾佐长子。
顾睿
顾佐次子。
孙子
顾朴
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与当朝名臣王佐结亲。
曾孙
顾大胜
将有关顾佐仕途的文件奏疏编纂成册。
参考资料:[47][58][107-109]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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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佐去世后,其曾孙顾大胜于嘉靖元年(1522年)将有关顾佐仕途的文件奏疏编纂成册,题为《都御史顾公恩荣录》,刊刻于嘉靖年间。北京国家图书馆藏有一份副本,美国国会图书馆据其制成第137号微缩胶片。[109]

后世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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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佐墓
据《河南通志》记载,顾佐墓位于太康县城西南七里(今太康县城西南毛庄镇顾庄村南300米)。[82][90]墓高8米,周长80米,墓冢为圆锥形,墓前有石马桩两个。1989年被太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3]2021年12月,顾佐墓被列入河南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84]

史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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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玉等《明史·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六》[1]
焦竑《国朝献徵录·卷五十四·都御史顾公佐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