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转给子女包括什么手续

离婚财产转给子女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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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将房产过户给子女的一般通过买卖或赠与这两种形式,过户手续有:
          1.夫妻双方签署一份赠与确认协议书,夫妻双方约定将该房产赠与给子女。
          2.赠与人和被赠与人一起到房管局签订关于房产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表明房产的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接受赠与是被赠与人的真实意愿。还要带上相关材料,例如该房产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等。
          3.被赠与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确认协议书,去缴纳契税,并领取契证。
          4.办理公证。
          5.由被赠与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和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6.赠与人将房产交付给被赠与人。离婚财产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不过按照法律规定首先是要通过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请法院判决。因此,没有经过协商就单方擅自将财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我们在做财产转移的时候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做有害他人利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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