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 2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及作用
- 4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 5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 6双重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 7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规定
- 8认定劳动关系怎么收集证据
- 9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的注意事项
1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劳动的切身利益,比如工伤认定,社保购买。一般来说,我们认定劳动关系要去劳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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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2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有什么义务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律师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于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的缺失,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难证明,案件难以处理,建议作出相应规定。本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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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及作用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本一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个人电脑号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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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4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系本公司员工,因下列第 项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2)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出现。
(3)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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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5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和义务,即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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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6双重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基本案情]
张某原为云岗百货员工。至本案发生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云岗百货仍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不发放工资。自1995年4月至2003年11月期间, 北京乙公司聘用张某在某商场服装销售专柜担任导购,销售雪伦牌服装,由乙公司发放工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3年12月, 美国某公司终止对北京乙公司在中国内地销售雪伦牌服装的授权,同时授权北京丙公司销售雪伦牌服装。张某自1995年4月至2007 年9月一直在某商场销售雪伦牌服装,并未因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销售代理权地更迭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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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阅读全文>>7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规定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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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8认定劳动关系怎么收集证据
劳动关系的确认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且部分劳动者文化程度偏低、缺乏留存证据意识,导致举证能力有限。而劳动关系的确认又是保障劳动者一切合法权利的前提,因此在劳动关系确认的案件中,劳动者要特别注意证据的把握和收集。
首先,劳动者应尽量收集以下几样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
(四)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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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9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的注意事项
证据一般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直接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而间接证据一般需要两份及两份以上的证据来佐证某一事实。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都是间接证据,因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会受到证据本身的效力、证据的来源、甚至证据的搜集方法等方面的影响。所以如果劳动者在没有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的情况下,建议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多搜集证据。当然,现实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很多,只要是能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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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全文>>10专业律师解答
提交咨询- 劳动关系确定的法律依据
-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成立劳动关系。如果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法律服务团队B为您解答。
- 雇佣装修工属于什么劳动关系呢?
-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