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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大将
- 适 用
- 军官
- 等 级
- 最高一级
将官军衔的一级。俄罗斯、朝鲜、越南、缅甸等国将官军衔的最高一级。
大将军衔最早由苏联设置,1940年5月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命令,将高级军官军衔改称将官,大将为陆军将官中最高级别,与海军元帅等同。1943年设置了空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通信兵元帅后,大将军衔只在诸兵种合成军队中设置,与军兵种元帅属同一级别。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的大将军衔,系将官军衔中的第三阶梯,汉语应译为上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欧一些国家以及朝鲜、越南、缅甸、古巴、尼加拉瓜等国也相继设置大将军衔。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并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重新实行的军衔制取消了大将军衔,将官设置为: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1993年又取消了一级上将军衔。[2]
陆军大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四枚星徽。
海军大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四枚星徽。
空军大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四枚星徽。
此套军衔肩章式样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