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环境污染罪的量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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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
          对于上述三种损失,举一个水污染的例子说明:甲工厂排水污染了乙承包的鱼塘,造成鱼死亡,其中死亡鱼的价值即是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尚未到捕获的季节,还可以继续长大,则长大以后的可以多收入的部分是乙的预期收入,该预期收入是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塘被污染,将鱼塘恢复到污染以前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该费用即是上述的第三项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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