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01月29日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6月10日,省委教育工委第二轮第一批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9日,巡察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院党委认真落实各项整改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全盘接收意见。院党委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规范基层单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院的一次政治体检。同时,深刻吸取省委延伸巡视我院的经验教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在“边巡察边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我省教育考试招生事业和我院发展再上新台阶。同时,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成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

      (二)加强顶层设计,落实责任到人。成立了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余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院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院办公室、纪检与督查处、财务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分别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层层压实责任,在全院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开门整改,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查找出来的4大方面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抓好同类问题查找与整改,与人对应、与事对应,明确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主体,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落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坚持敞开大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评判,确保整改工作全程都在群众参与中、监督下,确保整改落实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院党委将整改工作列入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将整改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支部、处室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给相关责任处室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下发监督工作提醒函,通过参加相关会议和审阅整改工作报告等方式,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整改成果。院党委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要求相关处室把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效。先后出台了《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等制度;修订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请假休假制度》《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文办理的若干规定》《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收文处理办法》等制度,研究拟制了劳务费发放标准,重新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湘发〔2021〕19号)等15个规章制度和文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谋划推进新时代全省招生考试事业有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力

      (1)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17日修订印发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湘教考党字〔2023〕10号),按要求组织中心组学习研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委会上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进一步丰富学习组织形式。2023年,院党委(扩大)会18次组织院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各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著作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回信精神;先后11次组织院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严格按要求和程序组织学习交流研讨;两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大课堂,邀请省国家保密局专家进行了安全保密知识专题讲座。三是组织所有党员干部自学或集中自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目,集中观看上级领导的辅导报告视频,收看了有关专家教授的专题讲座。

      (2)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中,院党委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按要求为每位干部职工发放了学习资料,同时,结合单位实际,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考试招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今后,我院将坚持学用结合,召开专题务虚会议,研究教育招生考试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事宜。二是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班子成员努力学习和践行“六个必须坚持”,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夯实招考工作人民立场,提升招考工作治理水平,推进招考制度改革发展,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构建多维的工作体系,探索招考工作开放格局。坚持调查研究,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研究推动我省教育考试招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切实加大教育考试研究力度。将教育招生考试事业发展规划纳入了《“十四五”课题规划指南》。在招考系统和院内大力开展招考文化建设和研究,大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研与评价对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作用。

      2.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党的全面领导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章程》的规定,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是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招考领域的贯彻执行。部署各项业务工作必提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在录取现场、命题现场均成立了临时党支部。“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院党委会集体研究。三是深入谋划考试院整体发展规划,调整处室职能职责,明确事业发展规划的牵头处室。2023年5月5日,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教育重要论述 全面推进新时代我省考试招生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全院干部职工上党课,提出招考事业和考试院长远发展的课题。

      (4)内部议事规则不健全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理顺体制机制。一是出台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院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和具体内容。二是根据工作实际,修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请假休假制度》,明确干部职工法定休假按相关程序报批,较长时限的请假事宜(除出国境提交党委会研究外)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三是重新组织学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章程》《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会议制度(试行)》以及新制定的《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让全院干部职工熟悉制度规定,并在工作中坚持严格按相关规定办事。

      (5)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学习《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会议制度(试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二是“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其中在经费支出方面,20万以上的支出一律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坚决做到党委会成员不到半数以上(讨论干部问题时不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不召开党委会。对于巡察反馈的过去在人数不够的情况下召开党委会议并决策事项,以及2022年9月前有关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院党委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深刻反思。自我院正式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来,组织制定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章程》《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会议制度(试行)》,修订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院党委会研究财务工作机制,20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由党委会负责审议,并专题组织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各处室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明确政策规定。同时,要求财务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把好每一笔资金审核关。自2022年9月以来,没有发生重大金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

      (6)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和帮助基层排查考试风险,提高办考水平。2023年高考前,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全省14个市州、30多个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98个学校考点,帮助基层排查考试安全风险147个。大力开展防范手机等高科技作弊专项治理工作,提请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两个文件进行部署,投入9500万元,用于标准化考点建设,督促各地配齐配足合格的智能安检门,全省总计配备1100台。在考前会同保密、工信、公安等部门开展防范手机等高科技作弊安全工作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没有出现手机作弊的情况。二是想方设法满足考生多样化的考试招生需求。创造条件增加考位与相关设施,满足广大考生考试需求。2023年共新建26个标准化考点(高考24个,研考2个)、1990个考场和9个试卷保密室。为高考盲人考生命制盲文试卷,为6名研考残疾考生提供便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本科招生计划,协助省厅走访省外160多所高水平大学;新增“楚怡工匠计划”和基层林业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恢复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和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生。三是切实加强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和信访接待。组织全省各市州招考机构及高中学校1.4万人参加志愿填报网上培训,编印了《高考志愿指导》和《高校招生计划》,制作了一系列高考志愿填报政策宣传“秒懂”动画及“一图看懂”系列长图,对志愿填报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制作志愿填报操作长图和演示视频,组织广大考生根据图文操作指南和演示视频进行志愿填报模拟演练,举办“高考志愿大讲堂”活动,联合省教育电视台推出了直播活动,有效防范了志愿填报黑中介。志愿填报期间,组织省内外近200所高校共1000多位教师分五条线路赴各市(州)直面考生和家长开展现场咨询,近7万考生和家长参与活动;省教育考试院开门接访,在志愿填报的各个阶段接待志愿填报咨询考生及家长6000余人次。录取期间,专门成立了信访咨询接待组,对考生和家长的来访来信来电耐心解答,共接待考生、家长现场信访咨询260人次,受理咨询电话10000余个,通过短信平台发送文字短信约103万条。全体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学活用“浦江经验”,在录取期间到信访接待大厅值班接访。四是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了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优化了公务出行申报和审批流程,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退休干部定点医院与医保问题。中层正职名单目前正在公示。五是大力加强教育考试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开发、优化、升级各类业务系统和考试诚信管理系统;开发的潇湘高考APP、潇湘成招APP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潇湘自考APP即将上线。开展了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平台专题调研,分别赴湖南、广东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形成了调研报告,同时,明确了牵头处室,正在着手前期准备工作。

      3.内部治理的能力水平不够高

      (7)制度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废改立工作。制订出台了《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修订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请假休假制度》《公文办理的若干规定》《收文处理办法》等制度,研究拟制了劳务费发放标准,整理了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整理形成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制度汇编》(一、二),基本做到了规章制度的全覆盖。二是修订印发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后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重点。

      (8)制度执行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学习。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财务、保密、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让全院干部职工了解政策规定,把握政策底线,明确制度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2023年8月,根据院内工作实际和人员情况,调整了内控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财务处、信息处、纪检与督查处、考试招生服务处等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明确财务处主要负责人为常务副主任;同时,还明确了各处室内控专干。三是进一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2023年7月,要求各处室围绕内控管理再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出34项具体风险隐患,其中高风险1项,中风险11项,低风险22项,并针对这些风险隐患,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针对内控运行,今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在人、财、物的管理方面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和院里的规章制度办事。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两个责任”履行不力

      4.主体责任虚化

      (9)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院领导再次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院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和委厅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二是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落实落细。2023年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听取纪检监察工作专题汇报,研究意识形态和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建设)、清廉单位建设工作。3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全面总结去年工作,对2023年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切实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管理。积极履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部门“一把手”的全面监督,党委主要负责人每次与班子成员和处室、支部主要负责人谈话,都谈党风廉政方面的内容,同时,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谈话必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

      (10)“一岗双责”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湘教考党字〔2015〕13号)、《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院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湘教考党字〔2022〕5号),强化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在工作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三是强化“一岗双责”压力传导,建立纪委委员、纪检监察专职干部、支部纪检委员三级联合监督体系,进一步夯实处室(支部)的主体责任。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对落实监督责任认识不深的问题,院党委要求其正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1)党委对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找准职能定位,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按要求落实《条例》规定,为纪检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大力支持纪委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纪检与督查处主要负责人正在公示期。关于没有配备纪委副书记的问题,省委编办在批复成立省教育考试院时,没有核定其职数。2016年按照“消超”工作要求,消化了超配的院纪委副书记职数。

      5.监督责任软化

      (12)政治监督着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切实加深对“政治监督是具体的,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丰富内涵”的理解。二是支持院纪委履职,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政治监督深度融入招考业务监督和日常管理监督,突出加强对招考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三是重点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及委厅工作要求、制度执行、党组织履职、组织生活会、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监督上聚焦。关于时任纪委书记认为“政治监督比较抽象空泛,不容易抓具体,不好与业务工作一起抓”的问题,院纪委多次召开会议,对“政治监督是具体的,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丰富内涵”进行学习讨论,并两次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参加驻厅纪检监察组“一月一课”培训,使纪检干部对政治监督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更高的站位围绕推进招生考试现代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保障上级决策部署在招考系统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13)日常监督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委全面监督职责,对全院的政治生态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把物资采购、招投标、招生录取等重要领域作为监督防范重点,要求相关处室认真梳理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可能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洁风险,在关键时段、关键节点及时对相关同志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专责,多次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要求院纪委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院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用足用好监督方法,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腐败。三是要求纪委对巡察整改履行专责监督职能,2023年7月11日、7月26日、9月28日、10月31日,时任院纪委书记先后4次主持召开巡察审计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全院上下要以巡察审计为契机,进一步树立规矩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规矩办事;责成院办公室牵头,财务处、纪检与督查处等相关处室参与,进一步健全我院内部控制体系,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强化财务收支、资产及债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依法行政,高效监管,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监督;督促将2022年底我院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上缴财政,要求相关处室对照巡察审计提出的借聘人员管理问题,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借用人员、聘用人员整改方案。四是强调纪委监督建议函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求院纪委发函后进一步加强后续跟进,做到有始有终有效果,要求各处室主动接受院纪委的监督,对监督建议全盘接收。10月28日,院纪委给院办公室和普招处分别下发《监督工作提醒函》,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审计整改工作,对2023年委厅巡察、审计我院反馈的整改意见全盘接收,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工作任务。相关处室收到《监督工作提醒函》后,均按巡察审计反馈的意见进行了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院纪委进行了书面报告。五是注重日常教育管理,院纪委于2023年10月7日印发《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院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促进年轻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健康成长。院纪委和机关党委多次组织各支部和处室学习相关党纪党规,在节日前发布廉洁过节提醒。六是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全力支持配合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四协同”工作,全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高考录取驻点监督工作,对驻厅纪检监察组提出的监督建议全盘接收,并要求相关处室立行立改。

      (14)执纪问责不硬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要求纪检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存在“怕得罪人”等老好人思想,以及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要求纪检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安排纪检干部于2023年5月9日-12日参加驻厅纪检监察组举办的2023年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9-12月份四次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五室和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的“一月一课”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某干部收受红包问题线索,多次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二是加大主动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对院本部,院纪委组织院办公室、财务处对2022年10月16日以来的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各类学习培训报销凭据全面自查,没有发现违规问题。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视督查和暗访,考后组织专人对考试相关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看,依规依程序查处违规考生,督促查处履职不力和违规的工作人员。三是全力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两带头五整治” 纠风防腐专项行动与主题教育、纪检干部教育整顿工作有机结合,组织有关领导和纪检干部认真自查。在节假日前后,对院前后门岗存放节礼、公车封存、公务接待、干部职工出勤等方面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结果良好,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15)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纪检队伍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决打造对党绝对忠诚的纪检铁军。扎实开展纪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纪检干部自觉接受革命性锻造和精神洗礼。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强纪检监察人员,优化纪检干部年龄结构,采取多种形式统筹干部使用,解决当前我院人手不足、干部忙闲不均等问题。三是着力打造专业化队伍,采取安排纪检干部参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四个协同工作”、跟班学习、参加培训等方式,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干部队伍。四是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监督下,要求纪检干部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6.廉政风险突出

      (16)清廉单位建设推进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清廉单位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二是多次专题研究清廉建设工作。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19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工作;9月13日,召开第23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全院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我院清廉单位建设见行见效;10月27日,召开第26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清廉单位建设工作,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牢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要求。三是组织开展清廉单位建设系列学习教育活动。2023年6月28日,召开了清廉机关建设推进会,专题研究清廉单位建设工作,9月26日下发《关于组织清廉单位建设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以支部和处室为单位重新认真组织学习清廉单位建设有关文件和方案,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10月中旬开始,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推出了清廉机关建设专题宣传栏。四是积极开展清廉招考文化研究。在湖南省“十四五”规划教育考试专项课题指南中,将清廉招考文化研究纳入研究课题,在主题教育中以《一体推进清廉招考机构建设》为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全力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化虚为实。

      (17)廉政风险排查不精不细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利用一个月时间全面排查了各类考试安全和廉政风险235条,并逐一提出了防范化解措施;坚持在每年年初排查一次廉政风险,适时跟踪督查排查情况;对重大资金使用、自学考试、国有资产处置再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完善优化监管办法,全面化解防范廉政风险。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和纪检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先后两次组织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要求有关领导按要求填写了自查报告并及时上报;先后组织三轮纪检干部个人事项自查,严格按要求上报个人事项。组织全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全面进行个人事项申报,并做到全覆盖复核检查。三是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我院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报销24528元公务接待费用;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报销1713077.65元公务差旅费用(主要是各类考试巡考差旅费和高考评卷教师住宿费和交通费);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3年月30日,共报销494584元学习培训费用,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平台学习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包含英语等级考试考官培训)。经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18)集体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对之前党委决策不规范的现象,院党委和行政立行立改,已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会议制度(试行)》和《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的议事规则议事。二是调整网络助学考核成绩使用办法。决定从2024年入籍的新考生起,暂停网络助学考核成绩的使用,考生取得第三方网络助学平台考核成绩,不再纳入相应课程总成绩。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机制。为确保稳定,对于2023年年底前入籍的考生,依据“老生老办法”原则,仍按照原办法执行。已加大政策宣传解读,让考生充分知晓政策,积极应对可能引发的负面舆情。

      7.“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9)“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和发文数量。组织学习《湖南省深化整治“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修订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文办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对照《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不予发文情形清单》,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同一事项不得重复发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层层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2023年共下发部署工作的文件102个,比上年减少5个。二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调研。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各处室开展工作,直接听取处室意见建议。充分利用考前、考中,全面深入各市州、各考点学校开展调研工作,调研课题涉及招考工作队伍建设、清廉招考机构建设、高考中考命题质量、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自学考试管理、手机等高科技器材作弊治理与风险防范等6个方面,并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立行立改报刊杂志征订问题。从2024年起,取消干部职工每人每年800元的报刊杂志征订专项费用,党报党刊及业务资料以处室、支部为单位统筹征订。院领导据实退还了2019年—2023年期间的报刊征订费用。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8.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实

      (20)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谋划。年初印发了《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湘教考党字〔2023〕2号),对上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规划,对下一段党建工作超前谋划。二是强化党建工作部署。2023年共召开党委会研究相关党建工作12次。同时,组织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专题学习。2023年2月17日,组织支部书记进行党务培训。5月23日,又再次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印发〈厅委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展了党建党务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强化党建工作力量。克服院里人员编制不足的困难,整合各处室、支部力量,加强了机关党务工作的人员配备,确保了各项党建工作的完成。

      (21)抓党建工作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委对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要求机关党委按月发布支部工作提示,推送学习资料,定期检查各支部记录本,2023年检查2次。同时,党委主要负责人经常与党务干部研究探讨党建工作,倾听意见建议。二是严格落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支部活动。三是按期开展支部换届。2023年4月13日,第7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调整了支部设置,配齐配强了支部书记。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院党委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所在支部党员的批评,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不用领导点评代替自我批评。

      9.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力

      (22)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增强意识。要求各支部重新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熟悉《条例》要求,严格按《条例》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督查,促进落实。要求机关党委全面检查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支部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重点检查院领导、支部书记讲党课情况和支委会召开情况。全体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均在所在支部上了党课,党政主要负责人还给全院干部职工上了党课。三是建立机制,提高水平。建立支部书记定期轮训机制,组织支部书记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3)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党务工作水平。要求各支部重新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党支部基础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和党员发展流程。二是强化管理,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基础(标准模板二)发展党员工作》等有关要求发展党员。2023年,按规定要求,培养两名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对于巡察反馈的近年发展党员有关材料缺失的问题,要求机关党委对此进行了核查。目前,这三名党员均已离开我院,组织关系也已转出,后续将积极配合相关党组织按要求和程序补充三名党员的相关材料。

      (2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学习中共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党通〔2018〕39号),从2023年2月起,严格按该办法要求重新核查了每名党员的党费收缴额度,并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每月比上一年度同期全院多缴纳1301元。二是整理了近五年党费收缴情况,并于国庆前向全院党员干部进行了公示。三是今后按要求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定期公示。

      10.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不足

      (25)干部轮岗与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上级组织对我院中层正职干部进行调整,多次召开院党委会研究干部调整有关问题,目前拟提任的中层干部人选正在公示。二是拟在中层正职干部调整后实施中层副职及以下干部调整(轮岗)工作,目前正着手拟制方案。三是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干部轮岗的有关规定。

      (26)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院内编制情况,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19次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启动了中考命题学科秘书和文字综合人员的选调工作,目前选调公告已经制定,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方案已上报有关上级部门,正在走相关流程。二是在今后有编制空缺后及时补充年轻干部。

      (四)落实上一轮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整改不到位,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完成

      11.整改工作未形成合力

      (27)整改工作未形成合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了整改工作专班成员。二是强化工作推进。2023年7月7日、9月8日两次召开院党委会研究巡察、审计整改事宜;7月11日院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7月21日、8月31日、11月17日,三次召开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9月4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清单,要求各相关处室分工协作,全力推进问题整改;8月30日还结合主题教育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2.整改任务完成不到位

      (28)省委延伸巡视整改任务18项,2项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人事管理方面。一方面完善了制度。出台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制度规范聘用人员的管理。2023年8月15日第21次院党委会研究对院本部未签合同聘用人员解聘事宜,从10月1日起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一方面补缴了费用。已于2022年8月对未买社保的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补缴。另一方面收到了成效。2023年,院本部终止了与6名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其余未续签合同的聘用人员均将续签;浏阳院区33名聘用人员全部解聘。二是在基建管理方面。宁乡命题制卷基地项目土地已与宁乡方面协商办理土地结算手续,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省教育厅正在进行土地处置,我院将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29)省审计厅延伸审计整改任务6项,2项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考务楼改造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8月上旬拨付各市州9500万元用于高考智能安检门和全省标准化考点建设项目。三是经费统筹。部分财政专户结余资金拟于2023年-2024年安排用于命题中心升级改造和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两个项目;剩余的财政专户结余资金拟提交主管部门统筹用于我省教育事业,其中,截止2022年底我院实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0日上缴财政。

      三、抓好后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争取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助推我省招考事业和我院发展的助力器。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和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厘清责任定位,坚决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建立责任交办机制,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将压力传导到所有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让严管严查成为习惯。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推进、坚持的整改事项或者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好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直至整改完毕。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抓好成果巩固。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作风的好转,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我院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我省招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88090203;邮政信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机关党委办公室310;邮政编码:410006;电子邮箱:123461619@qq.com。        

      中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