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培训考评问答

易考吧

      问1、经营系列任职资格培训的对象

      答:经营师是指具备组织、策划、运作经营的能力,能运用经济学、营销学等相关科学的专业知识解决经营中的难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经营专业人员。经营人才供不应求的状况由来已久,而高级经营人才则更是紧缺,所以凡有志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中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

      问2、经营系列任职资格的分级

      答:经营师按等级分为助理经营师、经营师、高级经营师。

      问3、如何获得各级经营师任职资格证书

      答:不同学历(高中毕业以上)、经历的人员、经过不同要求的培训、考评,合格者获得《助理经营师证书》、《经营师证书》、《高级经营师证书》。各级任职资格培训考评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有志于从事经营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初级资格:报名参加经营师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以上(含职高、中专、技校)学历。

      (三)中级资格:报名参加经营师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要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三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3.取得高级工证书,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三年;

      4.取得初级资格证书,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二年。

      (四)高级资格:报名参加经营师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要有良好的工作业绩,持中级资格证书满三年,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四年;

      3.获硕士、博士学位,现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

      问4、证书的作用

      答:《助理经营师证书》、《经营师证书》、《高级经营师证书》是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专业资格评证、该证为用人单位聘任持证人业务职务或岗位职务的依据,全国范围有效。

      问5、培训考评的过程与具体办法

      答:经营系列任职资格考评包括培训、考评、评审三个阶段:

      1.培训阶段各考核辅导站除完成规定课时的相关专业理论学习外、还须组织有关政治、经济以及专业知识方面的讲座,使学员在经营理论、经营实践方面的知识得到更新与提升。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2.考核阶段考核是为评审提供依据的重要方式,是保证评审质量的重要一环。考核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1)论文撰写与答辩2)工作业绩总结。

      3.评审阶段由各地考评办、考核辅导站组织专家根据经营系列任职资格的培训考评要求,采取综合考评方式对每个学员进行初评: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论文答辩评定成绩占总成绩的30%、工作业绩、经营能力占总成绩的30%。各培训、考核辅导站在理论考试、论文答辩结束后,将合格者的呈报材料于两周内报到全国考评办。

      问6、考试不及格或未通过论文答辩,业绩评定怎么办?

      答:理论考试未通过者可以在二年内再次参加统考,合格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及业绩评定;理论考试通过但论文答辩、业绩评定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期论文答辩、业绩评定,理论考试成绩二年有效。

      问7、培训的教材及课时

      答:助理经营师的教材为《经营基础理论与实务》,完成全部课程约40课时;经营师的教材为《经营理论与实务》,完成全部课程约80课时;高级经营师的教材为《经营经济学精要》、《现代企业活动分析》,完成全部课程约120课时。

      问8、申报培训点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答:(一)申报培训点的条件

      1.申报条件

      1).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或组织;

      2).具备固定培训场所和教学设施;

      3).有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

      4).具有4-5名具备培训师资资格的教师;

      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考评实施办法。

      2.师资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有关专业教学、培训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丰富的教学及实践经验,熟悉经营职业所需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4).遵守甲方制定的授课教师守则

      (二)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单位根据上述申报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办单位的合法证明原件及有关证明;

      2.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培训考核辅导点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由考评办复印存档);

      3.提交具备条件的师资人员名单及简历。

      问9、对培训辅导点的工作检查与管理如何

      答:各培训考核辅导点必须认真按照招生简章进行公告、招生、收费、设置课程。如须在媒体上公开做广告,须经全国考评办审核批准。全国考评办将对各培训、考核辅导点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纪、循私舞弊者将取消其培训考核辅导点资格。机构申报获准后,须提供教学实施方案,并附在委托协议后同时生效。教学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招生简章;②教学计划;③课时安排及授课教师对应表;④教师简历;⑤论文指导书;⑥论文答辩工作要求;⑦论文答辩评分标准;⑧考场纪律;⑨监考规则。一类培训机构全国考评办规定标准交纳考评管理费;二类培训机构除按全国考评办规定标准交纳考评管理费外,其办学结余分配比例由办学单位与全国经营师培训管理中心协议商定。

      / / /经营师考试专题/ / /

      版权声明:

      如果易考吧 经营师考试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