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易考吧 2024年03月26日

      河北省保定市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10时至4月3日17时,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7日起,考试时间:6月1日、2日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24〕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该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24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日、2日举行,报考地点为“保定”的考生,考试地点均在保定市,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负责。2024年度该项考试为纸笔考试,每名报考人员在其中1天内完成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6月1日

      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工程)

      13:30—15: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日

      9:00—1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

      13:30—15: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为加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且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适用范围,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之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三、严肃考纪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会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集中放置手机数量,“差额”手机对应应试人员应签署未携带手机诚信承诺书。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报名流程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组织。

      1、时间安排

      时间:2024年3月28日10时至4月3日17时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3月28日10时-4月3日17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对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7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