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要求法律上怎么规定

遗嘱的有效要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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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不能有效。在继承诉讼中,法院一般不主动调取证据,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当事人作为案件的原告或者被告,一般不太适合自行收集证据,容易加剧当事人时间的矛盾,不利于法院的调解和案件的解决。而律师作为第三人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2、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很困难,律师相对容易一些。有些证据需要到一些国家机关或单位调查(如婚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普通公民没有介绍信,基本不被接待。律师享有一定的调查取证权,相对比较容易进行取证。
          3、当事人可能不知如何保存证据才有效,而律师具有这方面的经验,因此律师调查能够保证证据能够被法院采信。
          4、律师调查可以节约当事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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