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被盗如何办

抵押车被盗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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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只做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此违法行为,有三种救济途径:
          一、向该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控告
          二、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控告
          三、向检察院就公安机关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进行举报、控告。
          在取得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后,控告人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司法实践中,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公安机关及侦查部门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2、能够提供的案件证据(包括:书证、视听资料、实物照片等均可)
          3、书面材料:
          (1)写明被害人姓名、住址、自然情况(2)案发的时间、地点、嫌疑人的行为及危害结果(3)提出人知道的事实经过、证据情况及有无其他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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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

          2024-07-05 09: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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